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今年2月,武汉市就“十个突出问题”整改作出公开承诺,纠正和治理基层干部作风列为问题之首。临近半年,整改情况怎样?昨日,武汉市17个区(含开发区、功能区)集中通报纠正和治理基层干部作风问题公开承诺整改情况,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四风”问题的案件。
违规摆宴村支书被严重警告
洪山区通报称,及时查办媒体曝光的青菱街石咀村村支书违规操办宴席的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针对群众举报的黄陂区祁家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叶鸿翔利用嫁女收礼问题,该区责令其退还礼金,同时给予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蔡甸区对武汉市十三医院副院长肖昌国因儿子结婚大操大办问题进行了查处。新洲区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骆祚恒办婚宴时,收取下属单位民警、协警及出租车司机礼金72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汉南2名党员干部工作日酒后滋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公车私用 副局长被党内警告
黄陂区对区水务局、区粮食局、区商务旅游局违规公车私用的3名责任人处罚燃油费450元,其中2人被扣除当月全额绩效奖。
东西湖区工商局一名副局长在五一期间加班后用公车顺带其妻子回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了车辆使用费;该区城乡建设局1名工作人员在假日加班后驾公车参加野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了车辆使用费。蔡甸区查处了玉贤工商所副所长付小军公车私用等4起案件。
新洲区卫生局爱卫办将农村改水改厕资金133.13万元,用于会务招待、购置车辆等费用,新洲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毓康,区爱卫办副主任章世和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越权批假副主任被诫勉谈话
东西湖柏泉办事处城管办等两个科室的2名科级干部和1名工作人员上班迟到,受到扣发工资、通报批评处理。
5月30日,新洲区安监局监察二科科长梅长庚提前回家为即将高考的小孩做饭。新洲区纪委责令区安监局给予梅长庚行政警告处分,扣除梅长庚半年绩效工资;责令梅长庚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开检讨。新洲区水务局窗口人员戟云在农机服务中心窗口串岗;有5名窗口工作人员请假,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朱海平批假,还超越权限给其中1人批假7天。新洲区纪委责成区水务局给予戟云行政警告处分;朱海平作为当天值班领导,巡查监督不力,且越权批假,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