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宜昌城管向房产开发商借车7辆7年未还
网友发帖举报次日归还6辆 另1辆将强制报废
湖北省宜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从2007年开始,借用当地房地产公司7台车一直未还。5月20日,有网友将此事在网上曝光。
宜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立即归还了车辆。该支队支队长李大农回应称,归还车辆早就在计划之中,本想将归还车辆当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典型案例,怎知被打乱计划。
5月20日下午3时52分,有网友在当地论坛发帖称,宜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借用”泰江置业、新恒基投资集团车辆7台,至今未还,并质疑此举违反了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二十六条,党政机关应当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已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20日下午6时10分,有自称宜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工作人员的网友回复网贴称,5月20日,支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借用车辆清退问题,并将在21日完成清退工作。
“这是历史问题,不是顶风违纪。”宜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支队长李大农介绍,以前该支队有约400名工作人员,由于办公经费紧张车辆严重不足,经市领导协调,当地较大的房地产开发商泰江置业、新恒基投资集团,借了7辆车给支队使用,其中泰江置业借了5辆老款桑塔纳新车,新恒基集团借的是两辆旧车,一辆为桑塔纳2000,一辆是富康。
李大农称,不便透露是哪个市领导协调此事。他表示,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出台后,该支队就开始着手处理办公室超标、借用车辆等问题,今年初就已经拿出了方案;但由于去年城管局改革后,支队下属的大队划归区里管后,借用的车辆也被带到队里,所以有协调的过程,有让大队提高认识的过程,“不是网友发帖我们才还车,是时机正好成熟了”。
“本来我们还想将此事作为典型上报的。”李大农说,这些车也不是什么好车,现在给企业,企业都不想要了,本准备近期将车辆归还给企业,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绩上报的,哪知道被曝光了。
记者在一家修理厂看到了被借用的6辆车。宜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介绍,富康车老化严重,2009年后就没有年检,后被交管部门查处后强制报废,正准备让公安部门出具证明;这6辆车将立即归还给企业,当时虽然向企业借车也违反规定,但当时这种现象比较普遍。
泰江置业出具的公函称,2007年至2012年分两批,自愿将公司的5辆普桑车借给宜昌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使用。据记者了解,其中2辆普桑车是2012年借出的,2007年、2012年普桑价格售价在7.5万左右。
“2007年普桑还是不错的。”宜昌市民张先生说,当时可选的车型很少,普桑是不错的车。“借7辆车只还6辆,谈得上有借有还么?”
记者发现,5辆普桑所有单位为泰江置业,仅一辆车上违章处理完毕,其他车辆上还有几千元违章未处理完毕,其中有违章发生在高速荆州段;而新恒基集团借出的车辆登记的所有单位为武汉市第一市政公司。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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