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荆楚网
为加强和改进民警作风建设,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近期,湖北黄冈市浠水交警大队从严纪律制度入手,狠抓民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常性与民警沟通谈心,积极了解民警个人思想动态,及时发现不良状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化解思想矛盾,树立正确的思想观、行为观,将苗头性违纪违法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逐一对民警遵章守纪情况进行排查,将作风散漫、交友不慎、要求不严、小错不断、有违纪苗头的人员列为重点对象。对未认真排查、未及时发现重点人员而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律承担连带责任。
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民警,大队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帮助问题民警“洗澡治病”,进行提醒诫勉谈话。针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争取通过谈话、疏导、批评教育,将违纪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
通过定期发放家属监督联系卡、召开家属座谈会、上门家访、开展家属联谊活动等形式,主动与所属民警的家庭成员之间进行联系沟通,多渠道了解并熟悉掌握民警“八小时外”的生活圈、交友圈和娱乐圈,签订民警家属“八小时外”管理承诺书。对民警的工作情况、现实表现等,及时通报民警家属。
对民警婚姻状况,购买房产、亲属经商等动态情况列为重大事项,民警须向单位进行报告。各部门负责人对民警报告事项进行口头审核和督促提醒。民警“八小时外”饮酒也作为一项重大事项,要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严禁接受服务对象和影响公正执行的宴请。
单位与每名民警签订“八小时外”遵章守纪承诺书,真正做到了警钟长鸣。执行“十个严禁”。即严禁酗酒滋事;严禁进夜总会(含歌舞厅)娱乐;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参与赌博;严禁乱搞两性关系;严禁与有劣迹人员称兄道弟,密切联系;严禁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为违法人员说情或通风报信;严禁参与放高利贷;严禁为单位和个人讨债、逼债,插手经济纠纷。
组织专门人员开展民警“八小时外”行为明查暗访,重点对民警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坚决整改和查处。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与群众、亲属、媒体等联动对民警“八小时外”监督机制。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管理教育民警“八小时外”行为第一责任人,对民警违纪违规行为失察、失控、包庇、袒护的一律严肃纪律问责;对民警轻微违规行为要予以训诫,通过批评或调整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局纪委督察部门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建议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