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汉晚报 记者夏琼
昨天,市政府常务会敲定,每年设立3亿元专项资金治理雾霾。
今年起,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要达到43.8%,天数达160天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下降8%和4%。
我市还将出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工地如出现严重扬尘污染行为,将被公示并严查,暂停其工程招投标资格。力争全面完成三环线内275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达到六成,重点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不低于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