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刘维特大涉黑案庭审结束 35名被告人认罪
2014-04-20 08:16:58 来源:汉网

来源:楚天都市报

昨日12时15分,随着审判长最后一次敲响法槌,宣布休庭,刘汉等1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故意杀人等罪一案,经17天开庭审理宣告顺利结束。

至此,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汉、刘维等36人涉黑案的7个案件全部庭审结束。在被告人向法庭最后陈述中,包括刘汉、刘维在内的35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或部分认罪。

2月20日,此案由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分7案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月31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7个合议庭,分别在咸宁中院和咸安、赤壁、通山、嘉鱼等地7个审判法庭同时开庭公审,27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36名被告人及49名辩护人、被告单位汉龙(集团)诉讼代表人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中,公诉人员通过多媒体同步示证系统,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非法控制特征,5起故意杀人案及其他犯罪事实,出示了大量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及枪械实物、检验报告等证据,指证刘汉、刘维等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成都、广汉、绵阳等地20年,大肆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买卖枪支等暴力及其他犯罪活动,造成9人死亡等严重后果,通过“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维系组织运转,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生活和经济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月1日、2日,赤壁、通山、嘉鱼、咸安的5个合议庭相继结束对被告人陈力铭等5人案、桓立柱等3人案、曾建军等5人案、旷晓燕等3人案和刘学军等3人案的庭审,所有被告人均认罪或部分认罪。

咸宁中院和咸安区法院两个合议庭持续审理刘汉等10人案、刘维等7人案,两案分别涉及15项罪名共29起犯罪事实及10起违法事实。

16日傍晚,刘维等7人案庭审结束。刘维作最后陈述时表示:“我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接受法律对我的任何审判结果。”另6名被告人均认罪悔罪。

刘汉等10人案庭审中,刘汉仅当庭承认犯窝藏罪,刘汉及其辩护人对被指控的另14项罪作无罪辩护。刘小平否认指控,辩护人为其作无罪辩护。另8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各合议庭将在休庭后进行评议。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上述36名被告人及被告单位择日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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