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新年首场大雾笼罩武汉。当日早晨市区能见度小于200米,局部小于50米,武汉中心气象台发布了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资料图片
来源:中国新闻网 喻妙 高原 熊争妍
湖北省武汉市政府日前召开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改善空气质量实施考核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各区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设置明确目标,并将空气质量纳入政府工作考核。
从4月起,武汉市将对各区PM10和PM2.5的浓度进行考核通报,下降比例未达标者,区政府在年度减排考评中将被“一票否决”。
■用数据说话
2017年,PM10和PM2.5年均浓度应比2013年分别下降38%、20%
2013年,武汉市出台了《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2013~2017年),计划投入280亿元,5年让武汉市空气中的PM2.5和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0%。
今年2月,武汉市60多个部门分别认领了154项治霾任务,确定PM2.5、PM10下降目标,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实施更加严格的项目环境准入制度等。为督促各区、各单位按时完成任务,武汉市出台了详细的考核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空气质量改善绩效指标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指标。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指标则包括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控制、产业能源结构调整、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大气污染控制管理等6类指标。
治理是否有成效,让数据说话。按照指标要求,今年全市空气中PM10年均浓度应比2013年下降8%,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4%;2015年,PM10和PM2.5年均浓度应比2013年分别下降18%、10%;2016年,PM10和PM2.5年均浓度应比2013年分别下降28%、15%;2017年,PM10和PM2.5年均浓度应比2013年分别下降38%、20%。
■不达标将被问责
从2015年起对全市各区进行考核
今年,武汉市将对9个国控监测点所在的区PM2.5和PM10年均浓度下降比例进行考核。从2015年起,将对全市各区PM10和PM2.5指标进行考核,不达标的各城区相关负责人将被追责。
据了解,2013年武汉市PM10年均浓度为124微克/立方米。根据计划,2014年PM10应下降8%,年均浓度达到114微克/立方米以下。武汉市政府规定,各区PM10年均浓度值应比去年至少下降7%~9%。其中,江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等地应下降9%;江岸、汉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年均浓度应下降8%;蔡甸、江夏等区,其PM10年均浓度在100微克/立方米以下,下降比例为7%。
《办法》规定,考核对改善空气质量实行达标考核,采取百分制打分,70分为达标合格。考核将分月度和年度进行,打分情况将排名和通报。年度考评将作为对各区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办法》要求,对PM2.5或PM10年均浓度同比上升的,实行考核“一票否决”。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区,将予以通报批评,经报市政府同意后,环保、发放、建设、水务、安监、国土规划等部门暂停对这一区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行政许可。未通过年度考核且排名最后一名的,同时取消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未通过年度考核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监察机关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办法》从4月起正式实施。从7月起,武汉市将公布各区和相关部门月度和年度考核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向市委组织部、市治庸问责办等部门通报,作为对各区和有关部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要用壮士断腕的勇气来治理雾霾。”武汉市市长唐良智表示,按规定,如果各区PM10年均浓度同比上升,年度考评将“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