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医疗鉴定独立”来弥合伤医之痛是一剂苦药
2014-03-16 08:56:56 来源:汉网

来源:武汉晚报

在2014年全国两会上,“暴力伤医事件”成为一个热点。仅仅在2月份,各地都出现多起伤医事件,尤以齐齐哈尔杀医事件、南京打伤女护士事件,及广东潮州押医游行事件为甚。出于愤慨,代表委员有关“伤医”的建议都颇激烈。有代表建议,暴力伤医,罪加一等。另有代表建议,医院应同火车站、机场同等安保级别。

应当说,暴力伤医只是一个“果”,或说是一种现象。分析它的种类,确实五花八门。不过,暴力伤医,实质性问题是“故意伤害”,故意伤害就犯了法,不管伤的是医生还是厨师,是院长还是乞丐。法律衡量人的行为,不衡量人的情绪,所以“伤医”本就自然纳入法律范畴,医生不应因为是医生,就活该受病患打骂,当然也不应因为是医生,就该让伤医者罪加一等。法律的平等性,不应因为职业特殊而有所偏差。所以“伤医”事件,触犯了刑法,自然该按法律办事。

而追溯“伤医”的原因,则又回到医疗体制的结构性矛盾,看病难看病贵,以药养医等。是的,“伤医”这种果,是医患矛盾的极端爆发,也可以说,体现了当下医患矛盾积怨到何种程度。从深层次说,解决医疗机构的体制性问题,当然是治根之策。公立医院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为社会保底,承担救死扶伤之任。市场化医院提供不同种类,不同层次医疗服务满足各类需求,从而让医疗资源在市场规则下重新配置。

但这样的改革,对我国医疗体系来说,实在伤筋动骨,非一时半刻之事。当下给“伤医事件”开药方,当务之急,莫过于医疗鉴定机构的独立。

医疗领域有很强专业性,该用什么药,不该用什么药,该用什么手段,不该用什么手段,并没有标准答案,有些疑难病症甚至是一片空白。但各种手段又关乎人命,所以家属情绪长期处于紧绷状态,大医院高密度人群,使医生担负了过重的治疗任务,医生总在千头万绪中,如此环境,实在是处处埋了纠纷的种子。在现实情况中,家属有时一知半解,医务工作者有时利欲熏心,纠纷就更易爆发。

“伤医事件”本质上,是家属暴力维权。为何暴力维权?因为普通维权实在太难。目前我国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与医院千丝万缕的联系,且与医院共一个“婆婆”——卫生部门。基本上是自己人鉴定自己人,所以过去的大多数医疗事故,医院得到了明显的偏袒,当然恶果就是病患家属再不相信医疗事故鉴定——既然无处说理,只好打上门来。

所以,医疗鉴定机构脱离卫生部门而独立,甚至可尝试由市场洗出公信力,目前恐怕是“治疗”伤医事件的一剂苦药,只看“婆婆们”,愿意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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