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楚天都市报 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吴培勇
不少驾驶员卡在驾驶证记分周期期满最后一两天才去处理电子眼,不料因为罚款到账延迟,记分被记到下一个记分周期。昨日,武汉交管部门就此提醒。
上周,省交管局测试群发提示短信后,武汉市民通过市长专线、交管局长信箱、武汉交警微博等渠道投诉反映92起,经核查其中提供驾证信息的37人,未发现驾证被盗分。分析发现,18人是在记分周期最后一两天到窗口处理电子眼,因银行对账延时,导致记分被记到下一个记分周期。
民警解释,系统认定完成电子眼处理,要在罚款对账后才算完成。处理电子眼应至少提前在记分周期前两天以上,以免下一年度都在临界满分状态。
目前,通过“易站通”或交管网网银缴罚款,罚款可即时到账,可避免银行对账延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