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再通报4起违规案件 去年7名市厅级干部落马
2014-01-11 07:54:19 来源:汉网

来源:武汉晚报 记者王雪 通讯员赵宁

昨从省纪委新闻发布会获悉,去年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36件,7名市厅级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起违纪违法案件被曝光。

2013年,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办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受理信访举报70515件(次),初核9026件,立案6307件,结案6130件,处分6185人。其中,党纪处分5256人,政纪处分1701人,党纪政纪双重处分772人,移送司法机关473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约9.69亿元。

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中,市厅级干部7件,除去年通报的王建辉、夏早发、李孟芳3件案件外,省纪委昨天通报了另外4件案件。

原湖北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周顺明案。经查,周顺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经湖北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顺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鉴于周顺明已涉嫌受贿犯罪,2013年8月13日,周顺明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原湖北美术学院党委书记刘刚案。经查,刘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招生、基建、干部人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经湖北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鉴于刘刚已涉嫌受贿犯罪,2013年8月2日,刘刚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原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巡视员、省宜昌至巴东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宋继宏案。经查,宋继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长期与他人通奸。经湖北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宋继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鉴于宋继宏已涉嫌受贿犯罪,2013年7月22日,宋继宏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原中共武汉市新洲区委书记、新洲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世益案。经查,王世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干部人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长期与他人通奸。鉴于王世益已涉嫌受贿犯罪,2013年10月23日,王世益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