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荆楚网 记者董育雄 周三春 瞿祥涛 鲁腾
1月8日上午,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该市检察院院长孙应征介绍,2013年武汉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39件282人,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67人,厅局级干部4人;立案侦查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3件73人。
报告称,2013年武汉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39件282人。其中大案275人,县处级以上要案67人,厅局级干部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54亿元。
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等领域,该市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25人,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79人,查办行贿犯罪70人。依法查办了武汉市水务局原巡视员刘东才受贿案、蔡甸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席项庆华受贿案、新洲区政协原副主席张火金受贿、挪用公款案等一批大要案。
此外,2013年武汉市共立案侦查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3件73人,同比分别上升17.8%和10.6%。相关重大案件包括:社会影响恶劣的武汉市客运管理处相关人员在出租车选型过程中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导致大量出租车刹车系统存在安全隐患案;社保、房管等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为不符合购房条件人员在汉购房出具虚假证明案;武汉化工新区建设、武汉火车站征地拆迁中相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贪污受贿,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系列窝串案。
2013年,武汉市检察机关还结合检察职能开展职务犯罪个案预防,针对管理和制度漏洞,提出检察建议939件,被相关部门采纳838件;对外提供行贿犯罪记录查询20161次,5个单位因不良记录被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