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黄俊华、张进、邹汉青)昨日,省委、省政府召开法治湖北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传达学习贯彻孟建柱同志视察湖北时的讲话精神,全面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湖北建设,为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出席并作工作部署。副省长张通主持会议。
李鸿忠说,加强法治湖北建设,是推进民主政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是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前不久,孟建柱同志在我省视察时要求湖北在法治中国建设中走在全国前列,这是在法治建设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要求的具体化。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孟建柱同志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法治湖北建设的重大意义,扎实有效做好法治湖北建设各项工作。
李鸿忠指出,法治社会,重在建设。要站在大局的高度、运用全局的思维来抓法治建设,准确把握法治湖北建设的基本原则。一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法治湖北建设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坚决反对假借“民主”、“法治”来否定党的领导和鼓吹“三权分立”、照搬外国司法制度的错误倾向。二是要坚持循序渐进,遵循客观规律,在工作目标上坚持辩证统一,在工作方法上坚持务实有效,在工作内容上坚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法治建设的深层次问题,从整体上提升法治建设的质效。三是要坚持法制统一,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做好法规制度清理工作,规范执法行为,统一司法裁判尺度,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我省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我省贯彻落实。四是要坚持法治惠民,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李鸿忠强调,全省各级党委要紧紧围绕省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考核,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立法和监督职能,积极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各级司法机关坚持公正司法,大力支持法治建设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法治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要围绕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法治湖北建设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为全省法治建设做出表率。
张昌尔在讲话中说,要认真贯彻落实孟建柱同志视察湖北时的讲话精神,以“三个走在前列”统领法治湖北建设,高标准谋划制定法治建设的目标、规划和指标体系,确保一年见行动、三年大变化,力争早日走在全国前列。
试点地区和单位要先行先试,加快步伐,为全省提供经验。要着力抓好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服务平台建设、法治宣传等重点工作,广泛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广鄂州经验,大力加强农村网格化建设,做到一年见成效、两年结硬账。政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警,坚定不移落实好“十六条”,积极推进“四项改革”,集中开展“四个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好“万名政法干部进万村建万格”活动,下大力气整治“四风”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在法治湖北建设中当标杆做表率。
张通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他说,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和各行业要按照省委要求,按近期、中期、远期目标,有规划、有方案、有措施,分年度、分步骤、分条块,层层推进,确保法治湖北建设取得实效。
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曾欣,平安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省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省直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各县(市、区)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襄阳市、省交通厅、云梦县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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