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杨宏斌、通讯员徐勇)6日,省十二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出席并讲话。
会议审议了《湖北省抗旱条例(草案)》,提出了委员会审议意见;讨论了《关于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涉农专题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调研报告》、省人民政府报请备案的《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讨论了《全省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座谈会方案(讨论稿)》,通报了委员会近期工作等。
王玲指出,制定《湖北省抗旱条例(草案)》,对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抗旱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协调农业、工业用水,兼顾生态用水,要建立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相结合、应急与谋远相结合、开源与节流相结合、优化水源配置与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的抗旱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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