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副总编杀妻案再开庭
被控杀妻判死缓 不服上诉改判无罪 遭检方抗诉 上午开庭称双手变形是遭刑讯逼供最好证据
法制晚报讯(王巍) 今天上午,报社副总编辑常林锋杀妻案的二审在北京市高级法院开庭审理。今年3月20日,一中院判决常林锋无罪,此后检方提出抗诉。这起发生在2007年的案件目前已经经历了一审有罪判决、二审发回重审、重审一审判决无罪、此后检方提出抗诉等几个阶段。
现场直击接受律师询问始终高举变形双手
9时,是高级法院传达室正式开门的时间,但在8时30分左右,常林锋在弟弟和两位代理人的陪同下便站在了门口,常林锋一身深蓝色休闲外套,头戴一顶棒球帽。
混在人群中的常林锋,有些刻意地将双手囤缩在上衣袖子中,此时的他与路人并无太大分别,但只要他展露出自己的双手,便会引来旁人的侧目。
常林锋的右手已经完全变形,几乎所有的关节都与正常的生理弯曲方向反向翻转,食指与中指两根手指不能完全张开,当他在拉衣服的拉链时,他会用合并的两个手指指缝夹着拉链完成自己的动作。
常林锋的左手稍显幸运,在一审宣判后,他的左手伤情原本比右手更加严重,但经过这几个月的四次治疗,已经呈现出康复的状态,常林锋流露出满足的神情,把左手伸出来给大家看,那只比普通双手肿胀一倍的手背上罗列着各种痊愈后的疤痕,虎口向下,一条4公分左右的缝合线印迹清晰可见,尽管如此,左手还是恢复正常形态。
“常林锋,让法庭看看你的双手!”在开庭后,常林锋的代理律师以他的手作为最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其在侦查阶段所做的有罪供述,是在逼供下的言不由衷,当常林锋双手高高举起的时候,容纳了数十人的大法庭瞬间变得异常安静。
在接受律师的询问时,常林锋始终将手高举着,他说现在这只严重变形的右手其实是他这么多年来的生活依靠,原本在火灾后可以完全康复的双手,由于被抓后的各种经历遭遇,以至于完全变形。但在多年磨炼后,他可以用这只手写字,也能完成日常的生活自理。
“右手也会接受治疗,像左手一样,把韧带关节都复位了,剩下来就是艰苦的康复期。”常林锋说。
庭审现场检方:有罪供述足以印证常林锋杀妻
开庭伊始,检方宣读了一分检的抗诉书和市检的支持抗诉书,主要内容是认为一中院于今年3月20日对常林锋作出的无罪判决存在错误。
检方认为,首先,常林锋曾经在侦查阶段做出过有罪的供述,这部分供述与其他证据可以形成常林锋有罪的证据链,而常林锋所说曾经遭受刑讯逼供作出有罪的供述,检方就此专门请办案人员出庭证实未曾有过违法之举,因此,法院判决所说的检方证据不足、常林锋无罪的判决应该得到纠正。
常林锋的辩护人赵运恒律师表示,检方此次准备的都是一些认知方面的证据,及对现有的事实,可能存在疑点或者不同的专业认识的一些推论,并没有更多的事实方面的证据可以证明常林锋有罪。
常林锋的左手目前治疗后明显好转,这也是最好的证据,可以证明,常林锋可能曾经遭受过暴力对待,并且延误了治疗。
法庭:围绕常林锋与妻子关系发问
在庭审讯问过程中,法庭的问题围绕着常林锋与妻子的关系展开:常林锋表示其与妻子夫妻关系正常后,法庭追问其为什么要与妻子分居而睡?为什么在事发前一天常林锋出差回到北京后,没有先回家而是住到了一名异性朋友家中。
对此常林锋回答说,他与妻子分居是由于家中为了给身患自闭症的孩子治疗,在家具配置上没有双人床,而他出差回京后先去取车,由于时间太晚,所以住到了朋友家里。
案件回放
2007年5月16日凌晨,海淀区中央财经大学家属院,马燕(化名,死时42岁)被发现葬身火海。其夫常林锋,时任中国电子报社副总编辑,成为唯一的犯罪嫌疑人。
2010年5月5日,一中院判决罪名成立,判处常林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常林锋不服提起上诉。
2011年4月14日,市高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2013年3月20日上午,一中院判决常林锋无罪,并当庭释放。当天中午,被羁押将近6年的常林锋获释。
文/记者 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