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波今年刚40岁,关于这个“文弱女子”60元创业起家成百万企业家的报道,如今还流传于网上。2009年她在南京创办了花仙子陶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简称“花仙子”),曾因此获“创业明星”的称号。此后3年,她以推广陶笛、“万人青奥吹陶笛”等名义,许以2%-10%不等的月息引诱投资,又骗得多位市民共26套房产作抵押,供其融资。截至去年8月案发,受害人达188名,骗取投资款8471万多。去年8月份,她被警方抓获,检察机关指控吴波涉嫌集资诈骗,将其移送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上午开庭审理。前来旁听的还有20多名受害者,多为老人。
实习生 童蕴桃 扬子晚报记者 陈婧
昔日明星
她“60元创业”至今仍是传奇
吴波的基本资料显示她是四川人,大专文化。在网上输入“吴波”、“陶笛”为关键词,关于她的报道不少。之前媒体眼中的她是“文弱女子”,从打工妹到赢得百万财富的励志故事。关于她“60元创业”的传奇也被津津乐道。1999年,她来到南京,最初做创意贺卡,纸艺花卉,并吸引来报道关注。并被南京一所著名大学聘请为民俗艺术专业的老师授课。
她的头衔也不少,有“创业明星”、“巾帼创业明星”、中国陶笛协会常务理事。但昨天上午,这位“明星”因涉嫌集资诈骗站到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她身材娇小、面容姣好,当被带进法庭时,旁听席上20余位被害人恨恨地骂她是“骗子”。
还原美女“创业明星”骗局
“花仙子”缺钱,她许诺最高月息10%引来投资
昨天庭上,吴波称在2008年一场音乐会上认识了陶笛这种乐器,十分喜爱。她认为陶笛以后会像竖笛一样普及,所以在2009年底注册成立了“花仙子”,注册资金30万。一开始,吴波的确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陶笛生意。她在总统府开设了专卖店,又和多家学校有培训业务的往来,“一心只想将陶笛推向全国,发扬光大”。
吴波称为了公司的发展,她想办法申请贷款,但是被银行拒绝了。此时,“借钱”这一方法进入了吴波的脑海。此后,吴波最经常做的就是组织顾客到她公司或者学校观看陶笛演出。为了打造陶笛的知名度,她在南京多所大学、中学、小学下了不少功夫。每一场安排在学校的演出主办方有3家:陶笛协会、“花仙子”和该学校。吴波称,实际上主要运作的只有她一个人。所做的这些,都是为了让客户相信陶笛的广阔的前景和市场,现在投钱进来,将一本万利。吴波许诺给投资对象的月利息从2%到10%不等。在高息诱惑下,投资人少则五六万,多则上百万投入“花仙子”。昨天,一位受害人的亲属告诉记者,他们家借给吴波近700万。对于这些借款,吴波承认,前期归还了一部分利息,但不少时候还不了,就说服客户利息转本金,拖延时间。
冒用青奥会的名义,编出“万人青奥吹陶笛”项目
吴波说2011年10月前后“借新还旧”已经有点跟不上了,还款的压力越来越大,而且有些客户开始打算撤资。她很着急。她偶然看到徐州一所外国语学校,举办了5000人吹陶笛的活动,并且申请了吉尼斯纪录。这令她大受启发:既然5000人可以吹,10000人为什么不可以?加之那时,南京已经成功申办了青奥会。吴波开始“策划”出了“万人青奥会上吹陶笛”的项目,紧接着在2012年1月6日,吴波就冒用青奥会的名义举办了大型陶笛演出。宣传资料的主办方上赫然出现“青奥会”。她承认,当时“考虑到欠债无法归还,为了安抚客户”。
在庭审现场,被问及这个项目是否确实在运营的时候,吴波说只是和一些青奥会相关部门进行过电话的联系,并未申请或报名。至于她是怎么找到这些部门的,吴波说是“打114问的”。在这一理由下,更多的人借钱给她,她的雪球也越滚越大。吴波说,她用后一批的借款去还前一批借款的债,自己欠的钱也越来越多。
用高月息骗得26套房抵押,换来1000多万
除了借款,吴波还想出房产抵押的办法,不过她抵押的是别人的房子。2012年前后,她联系了一些投资公司。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后,让受害人向投资公司做房产抵押,获取抵押款,自己再向这些抵押人“借”他们的抵押款。其中很多是老人积攒了一辈子的钱,买了这一套房子。
作为回馈,吴波许诺给投资公司6%-8%的月息,付给房主2%-5%的月息。到案发前,她总共抵押了客户26套房产,换来1000多万元。然后,吴波无力支付投资公司利息,后者便起诉拍卖集资人的房产。受害人告诉记者,甚至有个老太因此要跳楼。
在公诉机关前期调查中,“花仙子”的员工称很多账目都不从公司账户上走,只有吴波自己掌握,甚至连员工工资都是吴波的私人账户拨发。不过到目前她也提供不出一个清晰的集资款项记录。她的解释是,自己跟集资对象之间靠的是“信任与默契”,每个月到还利息的时候,她会主动打到对方账户,或者对方发短信提醒她支付,“不留任何书面凭证”。
但“花仙子”当时财务及销售主管与一位总经理都证实,“基本没有大量的陶笛购销业务,公司业务账户基本没有钱”。公诉机关从税务部门调查发现,从2010年2月到案发前的2012年7月,公司的纳税总额只有1.39万。另外两个以“花仙子”开的银行账户上显示,从2011年5月到2012年3月,完全没有涉及公司正常的购销业务。对此,吴波辩解,这是公司运营策略,很多陶笛业务的款项也是从她个人账户走的。她还给出了一个含糊的理由,“我知道公司前期注定亏本,没太注意记录”。
公诉方调查认为,吴波没有任何实际项目支撑巨额本息的还款。
一点疑问
被抓时只有1000元 8000万哪去了?
去年年初,陆续有市民向警方报案。四川警方最终于同年8月在成都将其抓获。被抓获时,她身上只有一部手机,4张银行卡,1000元现金。而4张卡上也几乎都没有余额,只有其中一张有4000元,吴波说那是她仅剩的差旅费。
同时,警方冻结了她位于南京、重庆、成都的总共3套房产,但预估只值100万元左右。检察机关调查显示,所借8000多万资金还有7600万尚未偿还。那么钱都去哪里了呢?
吴波的解释是,有5000多万用于还利息,1300万用于公司装潢,其他还有员工工资等开支。但这一说法,与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的调查结果显然出入太大。
一个焦点
到底有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庭审的最后,公诉方认为吴波虚构陶笛效益好,谎称向全市义务教育系统推广陶笛,又以南京青奥会万人吹陶笛名义吸收公众集资。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集资,且数额特别巨大,应该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但吴波的辩护律师辩称,吴波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能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定性。吴波也称,去年3月份,曾多次召开债权人会议,告知实情,并请求降息,给她一段筹款的时间。她认为自己一直在积极还款,从来没有想不还。
在庭审现场,记者见到了吴波在回答问题时,一直面色平静,思路明确。她不断地强调,“请给我时间,我出来后还是要还钱的。”由于案情重大且复杂,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