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老板以青奥为幌子集资诈骗8000多万
2013-11-13 22:20:59 来源:

  “拿别人房产抵押?明星女老板被拘”追踪

今年40岁的四川人吴波,是南京花仙子陶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仙子公司)法人代表,她从2009年设立花仙子公司以来,为扩大公司规模,大举借高利贷,甚至还忽悠28位市民,拿房产去投资公司做抵押,从投资公司高息借来钱后,供她使用。后来,因资金链断裂,欠下巨额债务的她,被警方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拘。现代快报2012年9月18日,曾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昨日,吴波因涉嫌集资诈骗8000多万元,在南京中院受审。

现代快报记者 刘旌 李绍富

  案件回顾

  明星女老板跑路时被抓

昨天上午9点半,当吴波戴着脚镣手铐,被法警押到南京中院刑庭受审时,旁听的不少老人突然激动起来,“你也有今天啊,你骗得我们无家可归!”后来,在法官的劝说下,他们好不容易才平息下来。

受审的吴波今年40岁,2009年在南京成立了花仙子公司,宣称专门从事陶笛的推广和陶笛文化的传播。2011年6月,“中国陶笛艺术南京推广中心”花仙子公司挂牌。公司位于江宁开发区太平工业园,总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并设立了多家专属直营店和加盟店。

早年的吴波,曾经历过很困难的打工生涯,后来随着事业的步步提升,她头上的光环也逐渐多了起来,多次被评为“创业明星”、“创业巾帼英雄”等。

从2012年春天开始,因在南京的巨额借款无法归还本息,她以到外地筹款的名义,到了成都。后来,不少借钱给她的人无法直接联系上她,才怀疑上了当,便报了警。2012年8月,她准备从四川乘飞机去广州时,在成都双流机场被南京鼓楼警方抓获。

  借钱招数

  借房抵押,她付两头的利息

通过高额利息诱惑,从2009年年底到2012年5月案发时,吴波对外的借款总额,经公安和检察机关认定的为8000多万元,涉及188人以及28套房产。到案发时归还了将近1300万元,还有7600多万元尚未归还,而且也无法归还。

昨天上午的法庭上,有20多位中老年旁听者,情绪一直很激动。“我们能不激动吗?当初相信她的吹捧,把房子借给她拿去抵押借钱了,现在我们都面临无家可归的地步。”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旁听者称,目前那些借钱给吴波的中介,因吴波没按时还款,中介把抵押房子的房主告到法院了,要求拍卖房子。

而在昨天的法庭上,吴波承认,后来因融资越来越困难,而前期借款的利息每月都有,而且有的利息还转化成了本金,导致资金周转很困难,她曾先后找到28人,把房产借给她抵押后,她从一些投资公司借高利贷。不过,拿到这笔钱的前提条件是,吴波必须支付给投资公司6%—8%的月息,同时还要支付房主们2%到5%不等的月息。

不过,对于这些利息钱,她竟没有详细的记载。“每个月到期了,就会有人给我发短信。”随后,她就打钱过去。面对一百多位债权人,这样一大笔复杂的账目,“有时就是凭记忆,我觉得这是我和债权人之间的一种‘默契’。”

  吹嘘手段

  宣称青奥会有万人陶笛表演

通过梳理吴波案的整个过程不难发现,她曾多次试图在花仙子公司中注入官方色彩。比如,青奥会万人陶笛表演。

不少被害人回忆称,在他们认识花仙子公司之初,这是一个反复被提及的词汇,而且据称该活动已经通过青奥会初审。

在庭审中,公诉人出具了大量人证,表明他们都是在听信了包括“青奥活动”在内的种种许诺后,才轻信了她给公司规划的未来的蓝图,这才敢借钱给她。而据警方搜集的证据显示,吴波从未就此与青奥会组委会方面正面沟通过,很显然,这只是个“空中楼阁”。

吴波在法庭上坦承,大约在2011年10月,当时已有不少债权人找她要钱,在这种情况下,她才提出了这个活动。她也确实就这个活动咨询过相关部门,而咨询电话,是通过114查询得来的。但她强调,自己并没有许诺这个活动一定能成功举办,因为这些都要根据市场情况来定。

吴波说,很多话从她嘴里说出去后,一传十,十传百,最后传到债权人那里,已经被添油加醋过了,所以有部分债权人所称是许诺,其实并不是她说的。

  庭上狡辩

  因为失去自由,所以还不了钱

庭审过程中,坐在旁听席上的被害人不时发出控诉,以示他们对吴波的愤怒。但无论是面对这些时有传来的议论声,还是公诉人接连出具的人证物证,吴波都表现得极为镇定,回答问题时也很慢条斯理,没有慌乱。

吴波说,陶笛有着非常广阔的市场,利润也比较高。“但是,我心里有数,前期肯定是赔的。”而这一解释,似乎是她后期不断集资的最佳借口。

吴波多次表示,她从没想过要占有这些人的钱,在发现资金链出现问题后,她也在想方设法还钱。在被警方抓获前夕,她还在向自己的同学借钱还债。

“我现在身陷囹圄,失去了人身自由,所以才没办法还钱,如果能重获自由,我依然有信心把花仙子公司做大做强。”

  检方揭谎

  仅还利息,每年要卖近60万支陶笛

在昨日的法庭上,吴波多次辩称,她并非是想要诈骗,并一直对陶笛及花仙子公司的未来充满期待。

为了驳斥她的观点,检察官给她算了一笔账,按照她借款总额8000多万元,年息取中间值50%计算,一年的利息高达4000多万元。而一支陶笛,按照她自己表述的最高利润销售,也就能赚70多元。而由此估算,单想要还清借款利息,花仙子公司每年需要销售近60万支陶笛。

因案情复杂,昨天庭审结束后,法院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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