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宋子文
“xie xie yang fa guan”。近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杨冠乔收到来自6岁小朋友的一封道谢信。三天时间,武昌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完毕了2万元的抚养费。

2021年,陈某与刘某因感情破裂诉至武昌区法院,后经调解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陈某抚养,刘某每月给付抚养费4000元。
近日,因刘某未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陈某向武昌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五个月抚养费2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杨冠乔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刘某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报财产,亦未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后杨冠乔依法对刘某名下银行账户进行冻结,但仅冻结到1800余元,不足以支付全部抚养费。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杨冠乔联系陈某,经过沟通发现,陈某和刘某在关于小孩探视及抚养费上,因为沟通不畅存有误解,且小孩因生病正在住院急需费用治疗。
这一情况引起了杨冠乔的高度重视,她深知,抚养费不仅仅是金钱的给付,更关乎孩子的身心健康。“抚养孩子是为人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让孩子缺乏父爱又缺乏物质保障……”杨冠乔当即联系刘某,并告知其不履行抚养义务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规劝其主动履行义务。杨冠乔也联系陈某,“无论从孩子成长需要还是法律规定得角度出发,都应尊重另一方的探视权。”
在杨冠乔的耐心劝解和严肃告诫下,刘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于次日主动支付了拖欠的抚养费。陈某也表示刘某可以随时来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