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车违停致人伤残,法院: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2025-05-26 17:45:00 来源:极目新闻

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刘辉

实习生 陈栋

牵引车和挂车分离时,挂车违停诱发交通事故,承保牵引车的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近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牵引车挂车“分家”的事故纠纷案。

2023年7月,张宇(化名)驾驶着牵引车将一辆半挂车牵引至某地停放,随后牵引车驶离,挂车违规停放在路边。当晚12点,从事快递打包工作的李华下班后,骑行电动自行车与挂车发生碰撞,导致李华(化名)十级伤残。经交警认定,李华负事故主要责任,张宇负次要责任。

事后,李华就其损失多次与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协商处理,保险公司以事故发生时,牵引车与挂车已经分离,李华系与挂车发生碰撞导致事故,作为牵引车承保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为由拒赔,无奈,李华诉至法院。

新闻记者了解到,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42条规定:“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据此,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事故发生时,牵引车虽未与挂车连接使用,但挂车本身没有独立动力系统,系由牵引车牵引至事故发生地,且从挂车运动到停止的过程来看,挂车的违停状态与牵引车的牵引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因果关系。由于挂车未按规定停放,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而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牵引车的牵引行为对本案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的过错及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即可审查认定牵引车方为承担责任的主体。

最终,法院判决牵引车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17万余元。

承办法官提醒,牵引车与挂车作为特殊的运输工具,其使用和停放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实践中,如果驾驶者需要将牵引车与挂车分开停放,请选择合适的场地,避免妨碍交通,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提示措施,切实保障公众安全及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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