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讯员 张娟 熊敏
“这个事情让我焦虑了很长一段时间,今天法官用一块胶布帮我们和平解决了。”徐大姐深呼一口气,将一面印有“倾心调解化纠纷,秉公执法暖民心”的锦旗交到了法官的手上。
徐大姐与李先生系邻居。2023年3月,徐大姐发现从李先生家门口经过时,其门锁就会闪烁。
“我在网上看到有这种摄像功能的门锁,我一经过门锁就会闪,肯定是录像了,我的隐私泄露了!”徐大姐又气愤又焦虑,便上门找李先生解决。
“我这门锁没有摄影摄像功能,闪光灯就是来人警醒作用”,李先生解释道,并称自己在外地,不方便回来处理。
但李先生的解释并没有消除徐大姐的焦虑,徐大姐继续寻求派出所、社区帮助,但均未与李先生达成共识。
2025年4月,徐大姐一气之下起诉至汉阳法院,要求李先生拆除门锁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我都已经解释了,门锁没有摄影摄像功能,我好好一个门锁为什么要拆除?”李先生得知自己成了被告,气愤地质问道。
双方一时剑拔弩张,谁也不愿意让步。
这起案件事实清晰,判决起来并不难,但法官的工作不但要“定分”,更重要的是“止争”,简单的一纸判决不一定能修复双方的邻里关系,如果不解开心结,今后双方还可能产生新的纠纷。
为实质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实地走访,查明门锁确实无摄像、存储功能后,联合社区,召集双方当事人现场进行调解,倾听双方的意见。
“我也不是想打官司,主要是因为门锁每次都闪我,谁知道它是不是把我拍摄进去了呢?久而久之我都焦虑了。”徐大姐无奈地表示。调解室里,无论李先生如何解释,徐大姐始终认为门锁具备摄影功能会导致自己隐私泄露,故不愿让步。
法官知道现在双方心里都憋着一口气,于是转换思路,将消除徐大姐的焦虑作为纠纷化解的突破口,决定以“现场演示”的方式展示电子门锁的功能。当天下午,法官带领一名门锁专业的技术人员及徐大姐、李先生一起前往房屋。徐大姐再次从门前经过,门锁闪烁后,电子技术人员当即拆解门锁,向徐大姐现场展示门锁结构,确认无摄影、摄像、存储功能。
本以为徐大姐确认门锁不会泄漏个人隐私后,事情就能解决了。不料,徐大姐又提出门锁上的闪光灯对她造成了影响。
“我一走过,它就闪我,我心里就发慌。”徐大姐仍然坚持要李先生换门锁。
“原本是一件小事,却闹到法院打官司,还影响了邻里和谐,实在是得不偿失。”回到调解室,法官又继续讲解邻里和睦的重要性,劝解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
一方面,徐大姐十分介意门锁闪光灯,另一方面,李先生不愿换门锁。法官遂提出了在门锁上贴上黑色胶布的方法解决,这样既可以遮挡闪光灯,又不用更换门锁。
“都是邻居,咱们都各退一步,就用法官说的方法贴上胶布,这样就不会闪你了。”李先生说。
“贴胶布只能管一时,万一脱落了,怎么办?”徐大姐对李先生表示质疑。
“如果后期胶布脱落了,你随时可以自己贴上。”李先生补充道。
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徐大姐亲手贴上胶布,并主动提出撤诉。
“邻里纠纷先说情再说理,法官在处理矛盾纠纷的过程中,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多想一分、多做一点,努力寻找实质化解矛盾的‘最优解’”,承办法官说道。
近年来,汉阳法院将知音文化融入审判执行中,在案件立案后、开庭审理前,大力开展先行调解,充分发挥“知音”中蕴含的“心灵相通”元素,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增进理解和互信,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