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我区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 告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分析研判,江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对我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自12月2日0时起)
1.郑店街关山村王鹏湾 2.郑店街黄金北路16号 3.五里界街五里锦绣小区4栋1单元
4.五里界街界兴路193号
5.经济开发区卡梅尔小镇5栋
6.经济开发区星天地小区1栋、7栋
7.经济开发区中冶创业苑6栋、7栋
8.经济开发区新新家园一期4栋
9.经济开发区联投龙湾小区一期6栋 10.经济开发区梅南山居绿水岸小区1栋2单元
二、解除高风险区(自12月2日0时起)
1.经济开发区栗庙新村F区064号
2.经济开发区栗庙路5号宿舍楼6栋、8栋
3.经济开发区水晶俪都小区2栋、17栋、19栋
4.经济开发区凤凰花园一期7栋、10栋
5.经济开发区联投广场3栋
6.经济开发区花山郡小区30栋、34栋
7.经济开发区星天地3栋2单元
8.纸坊街熊廷弼街特8号宿舍楼2栋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江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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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江夏区融媒体中心
来源:江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田雨 / 责编:熊利兵 编审:孙庆阳 / 终审: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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