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分析研判,洪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相关规定,对我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自11月27日0时起新增高风险区:
1.洪山区和平街道铁机西区1栋1单元;
2.洪山区和平街道石化小区3栋3单元;
3.洪山区和平街道美林青城38栋2单元;
4.洪山区和平街道江南花园7栋3单元;
5.洪山区和平街道杨春湖景苑3期2栋2单元;
6.洪山区张家湾街道长征新区;
7.洪山区张家湾街道青润家园南区;
8.洪山区张家湾街道新力城13栋;
9.洪山区张家湾街道紫云府二期2栋1单元;
10.洪山区卓刀泉街道雄楚大道489号领秀城小区8栋1单元;
11.洪山区卓刀泉街道虎泉街99号教师小区2栋3单元;
12.洪山区卓刀泉街道雄楚大道450号城投瀚城小区;
13.洪山区狮子山街道金地圣爱米伦3栋1单元、7栋2单元;
14.洪山区洪山街道长虹桥58号天久云门小区;
15.洪山区洪山街道石牌岭路鸿岭花园东区小区。
二、自11月27日0时起解除高风险区:
1.洪山区和平街道杨园南路8号徐东馨苑1栋1单元。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洪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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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 中共洪山区委宣传部、洪山区融媒体中心
来源 | 洪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美编丨赵娟 责编丨夏旻鸣
统筹 | 张宾 审稿 | 杨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