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作案!3人因“电打鱼”获刑
2022-07-26 18:12:00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7月26日讯 明知长江、汉江武汉段实施“十年禁渔”仍顶风作案,非法“电打鱼”。7月26日,记者获悉,硚口区法院公开审理宣判了三名被告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这三人不仅获刑,还要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图为庭审现场。通讯员余月 摄
  今年4月,吴某邀约朋友胡某在新洲区倒水河使用“电打鱼”的方式捕鱼,在两人将捕捞上岸的渔获装入鱼桶中时被抓获。公安民警当场查获渔获物6.4千克以及电鱼工具一套。捕捞上岸的鱼均已死亡,只能做掩埋处理。半个月后,在新洲区举水河水域,公安民警查获王某使用禁用的电捕鱼方式非法捕鱼8.85千克。
  经法院审理查明,三名被告人违反水资源法规,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结合犯罪事实、危害结果以及三人认罪悔罪的表现,本着宽严相济的原则,法院依法判决三名被告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拘役并处缓刑,相关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吴某等三人在长江禁渔区、禁渔期非法捕捞的行为破坏了渔业资源及长江水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结合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评估结果,法院同时判决三名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的适当季节,在受损害水域放流4倍渔获的成鱼和苗种,对当地水域受损水体和渔业生态进行修复。
  承办法官表示,这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不仅从法律上严惩了非法捕捞行为,而且积极引导被告人参与水生态修复。
  (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余月 向巍)
  【编辑:姚昊】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