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这几类对象有奖励补助!20日前申报!
2022-07-15 22:32:00 来源: 江夏融媒


  关于组织开展江夏区
  旅游名镇、名村2022年度
  奖励补助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管委会、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旅游业发展,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提振旅游行业发展信心,助推文化名区建设,经研究,决定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江夏区国家级、省级、市级旅游名镇、名村2022年度奖励补助兑现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区辖区内符合规定条件的各街道(管委会、办事处)、行政村
  二、申报资料
  1.《江夏区支持全域旅游发展若干政策奖励(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所申报奖励(补贴)项目必备经营许可、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
  三、奖励补助兑现标准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夏区支持全域旅游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夏政〔2018〕3号)
  四、组织实施
  (一)申报(7月20日之前)
  辖区内符合规定条件的各街道(管委会、办事处)、行政村依据相关标准,认真填写《江夏区支持全域旅游发展若干政策奖励(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同其他申报资料于7月20日前报送至区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
  (二)审核(7月22日之前)
  7月22日之前,区文化和旅游局和区财政局将组成核定检查组,按照“符合一个、审核一个”的原则,对辖区内申报的各街道(管委会、办事处)、行政村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核。
  (三)公示(8月1日之前)
  核定检查组根据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核的实际情况,汇总、拟定辖区内申报的各街道(管委会、办事处)、行政村的相关信息和奖励补助额度,并对外进行公示。
  (四)核定和兑现(8月8日之前)
  核定检查组根据公示情况,对辖区内申报的各街道(管委会、办事处)、行政村的资料清单和奖励补助额度逐项进行核定,并由财政局依据相关文件实施奖励补助兑现。
  四、相关要求
  (一)按照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内、同类项目只能享受一次财政政策支持的原则,申报单位和个人可自愿选择一项进行申报。
  (二)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所附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出现涉嫌造假取消3年奖励(补贴)申报资格。
  (三)截止申报前一年内出现行政处罚、旅游安全责任事故、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黑名单等情况取消奖励(补助)资格。
  联系人:喻佳俊 87917110
  邮 箱:771322352@qq.com
  附件:《江夏区支持全域旅游发展若干政策奖励(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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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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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品:江夏区融媒体中心
  来源: 江夏区文化和旅游局
  编辑:胡香玲 / 责编:熊利兵 编审:孙庆阳 / 终审: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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