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想为老谢申报见义勇为,被救者能出来作个证吗?
2018-08-17 22:07:00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融媒体8月17日讯(记者李利民) 17日,长江日报记者将11日汉阳门一家四口被救的现场监控视频,送给武昌区黄鹤楼街办事处,街综治办负责人称,正在为参与救人的街城管协管员谢幼平申报“见义勇为”,这段视频提供了直接证据,但按照有关条例,最好要有“受益人”即被救一家人的证言和举荐。
  说老谢江中救人一点不奇怪
  谢幼平所在的黄鹤楼街城管中队队长徐盛告诉记者,老谢在汉阳门救人的消息是几天前从长江日报上看到的,虽然早就知道他天天下班去江边游泳,也听同事说过他江中救人的事,但他自己从来没跟领导提这些。
  徐盛说,15日看到长江日报报道后,他将此事向街道综治办汇报,街综治办当即决定启动见义勇为的申报程序。说老谢水中救人,街里的同事们一点不会意外。大家都知道他身体好、泳技高,区街组织的游泳比赛,他比年轻人都游得快,拿过冠军。
  据了解,今年61岁的谢幼平做了10多年城管,负责街道城管的突击任务和协调工作,性格低调平和,不仅能团结年轻同事,在街坊和经营户中口碑也不错,汉阳门平湖门一带的市民连他的小名都知道。
  领导“埋怨”谢幼平救人后应该让对方留下姓名电话,他笑笑说,在水里,脑中只有“救人”二字,救完了就完了,没想过什么回报奖励,自己退了休还能在原来的岗位上干,儿子也参加了公安工作,老伴身体健康,这就足够了,再说人家当场也道过谢。
  “受益人”是见义勇为申报的关键环节
  负责为老谢申报的黄鹤楼街办事处干部舒耀坤介绍,武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8条明确规定,综治机构是见义勇为的确认机构,受益人、行为人及其亲属等可以向行为发生地的区见义勇为促进会申请、举荐见义勇为人员,也可以直接向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申请、举荐,“受益人”排在了最前面。
  据悉,武汉长江救援志愿队向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申报“水上见义勇为”,除要求现场报警做笔录,还要求被救者提供基本个人信息。因为水上救援几乎都在瞬间发生,往往缺少第三人作证的条件,更难以找到现场视频等直接证据。
  舒耀坤称,在被救的一家四口没有现身之前,街综治办仍然会积极为谢幼平申报,同时还将核实另一位起重要作用的李忠易个人信息,争取让他和老谢以救人集体名义申报。
  被救者主动发声是对救人者的最大鼓励
  17日,市民张先生致电长江日报表示,通过几天纸媒和新媒体的连续报道,汉阳门被救的一家人不管身在何处,希望能看到相关内容,不要保持沉默。
  张先生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何况是救命之恩?且不说重金酬谢或送锦旗之类,“受益人”起码应该为恩人积极发声作证,从精神上“奖励”勇敢者,让他们“流血不流泪”,得到政府和社会的肯定和保护。这是关系到弘扬见义勇为的问题,是一种“公德”。
  【编辑:金鑫】
  (作者:李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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