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鑫家居购物广场“先行赔付”遭质疑:人为设置门槛
2018-08-03 14:45:00 来源: 汉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8月3日讯(长江日报记者金文兵)3年前在家居卖场交的3000元定金,如今还能讨回不?昨天,经过长江日报记者一番斡旋,商场同意,扣除相应的单项“活动优惠”后,退回余款。

7月30日,武昌的刘女士向长江日报反映,2015年8月2日,她在金鑫国际家居珞喻路购物广场的西蒙电器店面,交了3000元定金,用于购买一批西蒙电器的开关面板灯。今年6月份,刘女士新房开始装修,她去西蒙电器店面提货,工作人员告诉她,店里换了老板,不认这个定金单子。

在刘女士提供的单据上,记者看到,金鑫家居的“消费者须知”中,明确约定有“先行赔付”条款——商场对内部商户的经营活动承担连带责任。当商户销售的商品出现质量或服务上的问题……消费者可以凭合同和缴款凭证,向商场投诉解决。刘女士称,她当时找到金鑫国际家居卖场,商场也不认单。随后,刘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希望把这3000元定金要回来。

7月31日,长江日报记者前往金鑫国际家居珞喻路购物广场,金鑫家居负责售后的肖经理称,刘女士所持购物小票,是由商场收银台统一收银,并开具缴款凭证,符合卖场的“先行赔付”条款的服务范畴。

肖经理称,西蒙电器的确已更换经营者,接手的经营者不愿承担“前任”的责任。商场已与刘女士取得联系,已经谈定解决方式,他们可以再来提货。或者退还刘女士3000元定金,但须退回当年的“活动优惠”。对此,刘女士声称,当时在商场一共买了10万块钱的货品,活动优惠有1万多,“要我全部退回这些优惠,那我岂不还得向商场倒贴一笔钱?”

经长江日报记者和金鑫国际家居卖场协商,不论刘女士的其他消费,单是刘女士这一个3000元的单据,就是一个独立的消费行为。金鑫国际家居珞喻路购物广场卖场表示,只须退回这张3000元单据所连带的消费优惠。记者再度联系刘女士,她表示,这种单退单笔优惠的方式,可以接受。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不要为了一些优惠,而拉长了货品的交付期。有些大型卖场的承租商户,会出现市场销售不理想、随时关门、转让铺面的情况。有些卖场虽然设定了“先行赔付”条款,但在具体理赔时,又人为设置一定的门槛,增加了消费者的退款难度。

  编辑: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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