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武汉专项治理 电动自行车质量不达标一律严处
2018-08-02 13:01:00 来源: 汉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讯 即日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专项治理,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市质监局介绍,对不符合标准和降低标准的生产行为,将一律严查严处。

据了解,此次治理的重点是:生产领域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安全性指标未达到相关技术标准;生产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书,或在电动自行车由许可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过渡期内无有效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

明年4月15日起,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施行,所有条款都必须强制达标。8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由生产许可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管理。

专项治理期间,市质监局组织有资质的检验机构,随机抽取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对严重不合格企业依法处罚,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国家或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改正,到期复查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对于不能持续保持获证条件的,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规定程序吊销或撤销其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证书。

据了解,专项治理中,将严厉查处降低标准的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对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对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蓄电池、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严查严处。同时,还将加大违法生产企业曝光力度,及时受理、处置消费者举报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关产品质量、无证生产等违规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治理将持续到今年年底,即日起至11月底将进入集中整治期。(长江日报 记者唐煜见习记者吴曈通讯员胡琼之袁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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