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儿子操办婚事收受礼金 一大队党支部书记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8-07-22 22:07:00 来源: 汉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7月22日讯 22日从武汉市纪委获悉,一名大队党支部书记因为儿子操办婚事、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汪文志,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4月至今任东西湖区走马岭街走新建大队党支部书记。

汪文志于2018年3月分2次为其儿子操办婚事,并收受两名大队干部及13名同村村民所送礼金共5700元。

办案人员介绍,汪文志身为党员干部,在担任走新建大队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操办儿子婚宴,收受服务对象的礼金,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汪文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王雪 通讯员丁阳 齐阳 徐亮)

条例原文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执纪者说

中央八项规定自实施以来,不少干部因为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被严肃处理。其中以给子女操办婚事居多,名义上祝福,实则借机敛财收物。有些党员干部打着婚庆的“招牌”,却做着“权钱买卖”,大操大办、违规收取礼金、公款送礼等,这些问题不仅危害党风和作风,还影响婚嫁的淳朴民风,需要重拳防范和治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将婚丧喜庆等事宜有关规定熟记于心,形成自觉遵循。各级党委(党组)要积极弘扬正确的婚庆观念,充分发挥“贤内助”和“廉管家”作用,帮助党员干部扭紧思想“总开关”,在“纪律红线”前悬崖勒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惩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强化震慑,真正让婚事操办多点“喜气”,少点“财气”。(通讯员徐亮 丁阳 记者王雪)

邀您互动

无论您看了专栏有感而发,还是对专栏有意见和建议,或是提供身边的违纪线索,都可以联系我们。

1、通过长江日报官方微信(ID:whcjrb)留言

2、发送电子邮件到jianweisiji@163.com

3、编发#见微思纪#通过新浪微博@长江日报

4、拨打长江日报新闻热线(027)59222222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