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一村支书在扶贫项目中受贿被撤销党内职务
长江网7月20日讯(长江日报记者王雪 通讯员丁阳 郑晖)“一盏太阳能路灯5900元,这比市场报价高出了上千元,里面有蹊跷”,看着蔡甸区火焰村的路灯报价,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警觉起来,随即顺藤摸瓜,揪出了背后一起受贿案。19日从市纪委监委获悉,这名因村路灯项目收受贿赂的村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去年11月到今年7月,我市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专盯50万元以下的小型扶贫项目。“这些小型项目,金额小、数量大,不需要经过招投标、监理、审计等环节,往往是监管空白地带,很容易滋生腐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因此在专项整治中,小型扶贫项目成为切入点。
在专项整治中,工作人员发现,有不少村干部利用村里的路灯工程从中牟利,出现“路灯腐败”。
参与专项整治的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收集了全市路灯项目信息,包括施工方、项目名称、路灯数量、型号等,这些信息被录入系统,通过对同类路灯项目的归类、比对,问题就会显现出来,比如同样技术标准的路灯,报价往往有几百到千余元的差价。工作人员再通过市场调研、向厂商询问价格等,对路灯价格有了了解。于是在检查中,蔡甸区火焰村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路灯报价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不打招呼,直奔现场,通过调查村干部、设备方情况,工作人员联合蔡甸区纪委锁定火焰村村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原来,2014年,火焰村分三批安装161盏太阳能路灯,同年5月16日,该村与一名设备方签订了太阳能路灯安装合同,约定每盏路灯单价5900元,总价94.99万元。“经过比对,我们发现这一报价比市场价高出了千余元,顺藤摸瓜,发现了村干部受贿的问题”,蔡甸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区纪委调查,火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云珍先后3次收受设备方6万元。陈云珍最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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