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法治德治共治结合 构建新乡村治理体系
2018-07-19 17:47:00 来源: 汉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7月19日讯 “村民有纠纷,网上留个言就有人来协调,矛盾化解好快。”不久前,黄陂区李集街朱铺村有了网上调解工作室,这让村民张胜军发出舒心感慨。

乡村治,则百姓安。今年以来,武汉持续推动“红色三乡工程”,着力构建新乡村治理体系,以党建引领构建自治、法治、德治、共治相结合的新乡村治理体系,以适应乡村发展新需要,为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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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乡村自治,村民理事会实现民事民管

前不久,黄陂区六指街新博村村民理事会又为村民办了件好事。为落实村企共建项目400亩采摘园规划建设,村民理事会积极跟进,跑到每家每户积极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就如何成立合作社、村民如何分红、土地流转定价等细节广泛征求意见,体现了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乡村自治新观念,得到全体村民的支持。

新博村推进“红色三乡工程”以来,为健全乡村自治,在原有村民理事会的基础上,充实部分企业代表、下乡市民代表到理事会中来共同参与、协调村级事务,重大事项均通过村民理事会与村民广泛沟通,取得良好效果。

健全乡村自治,武汉着力完善自治机制,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自治;创新自治方式,组织党员领办服务性、公益性和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加强自治监督,建立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考核评议机制,督促村干部当“清白官”。

完善乡村法治,一对一法律顾问帮特殊人群维权

前不久,在企业上班的朱铺村村民盛刚无故被解聘,他找到村里的维权援助站。法律顾问张玥单了解详情后,带盛刚找到黄陂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在相关人员的协调下,事情妥善解决。在朱铺村党支部推动下,该村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为农民工、贫困户等特殊群体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

新洲区在14个街镇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设立村级调解组织546个,村民小组设立调解组织2000余个,定期对不稳定问题和“急、大、难”矛盾进行集中分析研判,分类处理化解工作。

完善乡村法治,武汉要求,要建设村民“看得见”的普法阵地,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宣传村民“用得上”的法律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打造村民“信得过”的法治队伍,鼓励下乡市民中的法律工作者,组建法律宣讲团、援助团,通过法律手段帮助群众化解矛盾、维护权益。

提升乡村德治,讲述身边好人好事促乡风文明

“村民赵玉梅,几十年如一日照顾着双目失明的婆婆,直到婆婆80多岁高龄去世,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恪守孝道的品质。”近日,黄陂区六指街新博村举办了一场道德讲堂,孝媳赵玉梅的故事令村民感动。新博村党委深入挖掘“老均州风骨”的村民道德规范,加以提炼升华,每两月举办一次的道德讲堂,讲述身边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有效促进了乡风文明。

蔡甸区大集街黄虎村党支部在街党工委的领导下,挖掘乡土文化,将“九如鲤”传说故事改编成了动画、舞台剧等大力宣传。同时,村湾制定《村规民约三字经》,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提升乡村德治,武汉注重以文养德,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用先进文化占领乡村文化阵地;注重以规促德,广泛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注重以评立德,探索道德评议激励机制,广泛开展各种表彰宣传活动,挖掘凡人善举,树立道德标杆。

促进乡村共治,有困难有需求不愁没人帮

新洲区坚持需求导向,探索落实群众发展需求、生活需求、情感需求的“三个需求”党建新模式,促进乡村管理共治。依托“片区综合党委—村级党组织—党小组—党员服务队”的组织服务架构,新洲区采取联系服务、进门入户等形式,对各类人群需求进行摸排登记,再对群众需求进行研究分析,并组织各类力量等分层认领、落实解决。

如今,朱铺村村委会大厅成了“便民服务代办点”,村干部佩戴胸卡坐班上岗,随时为群众发放办理养老金低保金、代办计划生育证等服务项目。村民有办事需求,可随时致电村干部,享受代办服务。

促进乡村共治,武汉要求,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广泛收集村级组织发展需求和村民的实际困难,建立需求清单;有效整合各企业、社会组织等可供资源和服务,形成资源清单;将需求清单和资源清单对接,形成乡村共治的年度项目清单。通过“三张清单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兴乡企业党组织、回乡能人党员、下乡市民党员的作用,促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长江日报记者宋磊 通讯员罗嘉晋 董晶晶)

  编辑: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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