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变身“冷库” 国家规定:不得擅自在小区内建冷冻库
2018-07-19 08:41:00 来源: 汉网-长江日报

  网上留言:武汉城市留言板(阳光信访)拨打电话:12345(市长专线)

长江网讯(长江日报记者张东华)居民区内一民房违规建成冷库,24小时开机轰鸣不断。近日,网民在长江网城市留言板上留言反映,近三个月来居民在不间断的轰鸣声里,白天夜里都得不到安宁。

网民张先生介绍,江汉区天门墩高家台亚盐宿舍的6-14号房间,本来是租给6-4号老西安味华秦味餐馆作为员工宿舍,几个月前该餐馆在里面违规建设了一个冷库。该冷库既没有环保部门的建设批文,也没有征求小区居民的同意,24小时开机,轰轰声持续作响,白天已经被吵得够呛,晚上更是无法休息。希望尽快将冷库从小区里迁走。

“不能在损害别人利益上面做生意,自从建了冷库晚上没睡好过,人都要搞病了。”张先生称自己多次向社区反映该情况,均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17日上午,记者来到天门墩高家台亚盐宿舍,该小区临街的平房租赁给商户做餐饮。在一条小巷子里,老西安味华秦味厨房正对着一扇铁门,记者顺着打开的铁门看到一面墙上贴着“活动冷库”的墙纸,压缩机的轰轰声从里面传来。

记者查阅国家《冷库设计规范》规定得知:冷库库址应当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并应经当地规划部门批准。冷库与其下风侧居住区的防护距离不宜小于300米,与其他方位的居住区防护距离不宜小于150米。居民小区更是属于环境敏感区,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擅自在小区内建设冷冻库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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