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30日召开
2018-07-17 08:41:00 来源: 汉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讯(长江日报记者宋磊 通讯员杨阳)1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立勇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城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武汉市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确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并听取和讨论了其他有关事项。

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7月30日召开,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将《关于授权市人民政府为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延期一年的议案,并作出相关决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关于2017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武汉市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艳、胡树华、丁雨、但长春,秘书长朱库成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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