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张皓黄士峰)老房被鉴定为危房,政府为居民安全着想,对户主进行货币补偿后要求腾退。可是,有的业主签了协议拿了钱,准备购买住房搬家,却因危房尚未灭籍,受限购政策影响而无法过户。7月12日,业主袁先生向楚天都市报《帮到底》栏目反映这一难题。
记者采访了解到,武汉市江岸区房管部门正在走异议程序,为袁先生争取购房资格。
腾退危房年余如今仍住危房
7月12日,袁先生下班回到江岸区台北路88号的家中,发现楼道护栏被拆了。此前,楼道转角处的护墙已被拆除(如图),居民们上下楼得非常小心。
记者看到,这是一栋5层老居民楼,约 30户人家,有的已经搬走,有的因安置问题未谈妥等原因尚未搬走。
9年前,大冶的袁先生夫妇购买了这栋楼里一套5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因为儿子需要人照顾,他的岳父母从洪湖来汉帮忙,这套小房子里住着五口人。
去年4月,江岸区房管局和西马街办联合发布公告称,该楼被鉴定为D级危房。区政府决定,全体业主须于90日内搬离,依照腾退政策妥善安置。
去年11月,袁先生与江岸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西马街办签订房屋腾退补偿安置协议。今年5月初,袁先生拿到补偿款。
危房尚未灭籍新购住房受限
“千万不要以为我是‘钉子户’。其实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但因为不能过户,搬不了……”袁先生苦笑着说。
袁先生介绍,拿到补偿款后,他看中东西湖区一套二手房,交了5万元定金。但由于腾退危房没有灭籍,他又不是武汉市户口,受限购政策影响,他无法过户。
袁先生说,他跑遍各相关部门,购房的事一直办不下来。他看中的二手房很快面临违约,一家五口还住在危房里,令他十分着急。
江岸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李先生告诉记者,该公司并非袁先生所住危楼的产权单位。该楼近期无土地储备征收计划,不知何时拆除。
西马街办也回复称,今年6月,街办协助袁先生,找区房管局、区国资委想办法,在他的腾退协议书中注明“可在市区购买房屋一套,不纳入限购范围”等字样。目前,街办、区国资公司已经盖章,正等待区房管局审批。
正走异议程序争取购房资格
江岸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房屋灭籍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原户主办理过户;二是房屋被拆除。袁先生的情况不符合这两个条件。但此事特殊,如果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应该可以为他解决购房资格。
江岸区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正在通过异议程序,为袁先生争取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购买东西湖的那套二手房时,我和银行签的是混合贷,商贷和公积金各一半。”袁先生说。这次走异议程序后,银行又说,除非危房灭籍,否则他只能全部贷商贷,不能用公积金。“因为房子不能灭籍,我就要多出很多利息,还不一定能通过……”袁先生无奈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