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7月11日讯(长江日报记者费权 通讯员杨槐柳 陈龙)7月11日,武汉警方召开武汉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现场通报收缴枪支和打击涉枪案件的情况,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奖励措施。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治安部门采取清重点道口,清重点场所,清重点工地,清重点市场,清重点社区的“五清”措施,大力开展社会面非法枪爆物品收缴。
截至目前,全市共收缴各类枪支132支,仿真枪312支,管制刀具6652把,弓弩8把,子弹2743发。收缴非法枪支数量同比上升35%。通过广泛宣传,武昌分局和东西湖分局先后接到主动上缴的“90-1”火箭弹和山地炮教练弹各2枚。
同时,各级刑侦、网安、禁毒等部门开展枪爆案件攻坚,破获涉枪爆刑事案件28起,其中网络制贩枪支案件5起,非法制造枪支案件10起,非法制造爆炸物案件1起,其他案件12起。涉枪爆行政案件13起。收缴涉案枪支53支,抓获涉案人员76人。查获案件数同比上升42%。
近日,湖北省公安厅下发了《湖北省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规定对举报涉枪爆违法犯罪线索查证属实的,最高可给予50000元的奖励。同时,公安机关承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行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为举报人保密。
问答:
一:公安机关是如何对目前武汉市场上的CS对抗及彩弹射击场馆进行管理的?这种场所是否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开办营业性射击场需省级公安机关许可。同时,对营业性射击场的枪弹配置需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营业性射击场枪弹库室的建设及管理制度均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的规范要求严格执行。未经许可开设营业性射击场及配置枪支弹药的活动,均涉嫌非法,公安机关应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在发现涉及涉嫌非法开办营业性射击活动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二:市民或单位购买哪些易制爆化学品需要公安机关备案或审批?
易制爆化学品有9大类74种,主要是硝酸盐类、氯酸盐类、过氧化物、强氧化剂、还原剂等。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个人不得购买易制爆化学品,单位购买易制爆化学品需提供合法用途说明,购买后要及时到辖区公安机关备案。
三:仿真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
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四:市民可向110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下列标准予以奖励:
1、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奖励2000元至50000元;
2、打掉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团伙,捣毁源头窝点的,视情奖励5000元至50000元奖励;
3、破获走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气枪、仿制枪、改制枪等枪支及各类子弹的,视情奖励500元至20000元;
4、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手榴弹、地雷等爆炸物品的,视情奖励500元至20000元;
5、查禁、取缔非法制贩仿真枪、弩等管制物品窝点的,视情奖励500元至10000元;
6、收缴易制爆化学品的,视情奖励200元至10000元;
7、查获特别重大涉枪涉爆案件的,各地根据本地社会发展状况、经济条件以及涉枪涉爆问题程度进行奖励,可不受奖励上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