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损毁道路公共设施或被拘留
被损毁的人行道 长江日报记者孙笑天 摄
长江网7月2号讯(长江日报记者孙笑天)人行道上设置隔离桩,本是为了防止机动车停上人行道,可很多车主却恶意破坏隔离桩停车。6月29日,网民周先生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留言反映,江岸区芦沟桥路人行道隔离桩遭到破坏,希望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周先生介绍,芦沟桥路人行道修缮工程刚刚完成,修缮中,施工人员在各个路口设置了隔离桩,防止汽车开上人行道,但没过几天,许多隔离桩就被人拔起或撞坏,导致新铺的道路地砖严重破损。
7月1日中午,记者前往芦沟桥路沿路探访发现,遭到破坏的隔离桩主要集中在中国民生银行滨江支行附近。该银行门前有一段宽约10米、长约30米左右的空地,地面上是新铺设的地砖。
记者发现,该位置共有7个高约40厘米的隔离桩被拔起,杂乱地扔在路边和附近的绿化带里,人行道上停满了汽车,有10余块新铺设的地砖被压碎。
附近临江苑小区的一位老先生介绍,芦沟桥路的人行道刚刚修缮完工一两个月,施工刚完成,就有人私自破坏路边隔离桩,到人行道上停车。他看着新铺设的整齐路面被车轮碾压破碎很心疼,曾把被人拔起的隔离桩重新装上,但隔天又被人破坏了。
随后,记者找到了正在沿街巡逻的永清街城管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后表示,今年4月份,芦沟桥路人行道修缮工程完工,完工后不久,有在人行道停车的市民趁夜间破坏了隔离桩。
该执法人员称,会尽快联系相关负责单位修缮遭损毁的隔离桩和路面,并加强巡查。随意破损道路公共设施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现行为人,会依法要求其赔偿并对其进行处罚。
记者从城管部门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道路隔离桩和人行道地砖属于规定中的公共设施,私自损毁要依法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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