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6月26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宋磊)26日,武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1、任命但长春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2、任命朱库成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3、任命陈劲超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根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1、任命丁原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2、任命张卫红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3、任命陈祖华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4、任命唐斌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5、任命柳新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6、任命魏怡平(女)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7、任命王波(市人大)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8、任命杨莉华(女)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9、任命石三平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10、任命魏久明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
11、任命张玉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委员会委员;
12、任命谌振波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委员会委员;
13、任命李牧(女)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14、免去范礼奎的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15、免去王二明的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光骏提名
1、任命刘国媛(女)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2、任命罗永鑫(女)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3、任命黄志贵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4、免去蔡超美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5、免去宋传奎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6、免去肖跃进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7、免去余艺胡(女)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8、免去曾祥清的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9、免去吴春泉的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