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6月21日讯 一男子在孝感的公厕内捡到几张银行卡,其中一张卡的背面写有取款密码。他没有将银行卡归还失主,而是租车来武汉盗取卡内钱财。6月21日,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该男子朱某被武汉东西湖区警方刑事拘留。
朱某现年49岁,湖北孝感孝昌县人。他曾因故意杀人犯罪,被孝感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后因他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被改为服有期徒刑18年。刑满释放后,他到深圳打过工,也在武汉做过搬运。目前,他在孝感从事开摩的送外卖工作。
6月20日下午6时许,朱某在孝感市一长途汽车客运站公厕捡到一只塑料袋,袋内装有数张银行卡,其中一张银行卡背面,还写有6个数字。他认为这6个数字,就是取款密码,就决定前往武汉市,寻找ATM柜员机盗取卡内存款。
6月20日晚,朱某花费160元包乘一辆出租车,从孝感出发,来到武汉硚口区古田二路附近,从一家银行ATM柜员机上,使用捡来的银行卡与密码,将卡内1.85万元存款取出,据为己有。稍后,他将另外3张银行卡插进ATM机中试验,试出这3张卡所用的取款密码,也是那个6位数字。于是,他就从这3张卡内共取出5.86万元。至此,他共从4张银行卡内盗取了7.71万元。
接下来,朱某乘坐出租车返回孝感。当晚11时30分许,该出租车行至107国道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山街路段时,被在该路段执勤的东山派出所民警拦下检查。民警查明朱某身上携带有来历不明的数张银行卡及较大金额现金,遂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朱某因此落网。
民警提醒市民,为防止银行卡丢失后里面存款被盗,市民应将银行卡取款密码与银行卡分开存放。(通讯员丁其刚 丁珮 记者陈奇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