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电子驾驶证”为何还遭罚?交管部门:如执法有误将纠正
2018-06-20 20:49:00 来源: 汉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6月20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姚传龙 实习生李鸿 阮哲)17日,新洲区新徐线2公里300米处,赵欣(化名)驾车经过此处时,被执勤民警拦下。没有携带实体驾驶证的他在手机中申领了“电子驾驶证”,可是被民警罚款20元。“拥有‘电子驾驶证’为什么还会被处罚?”对此,赵欣提出质疑。

在新洲区公安分局交通巡逻民警大队出具的《处罚决定书》中,赵欣在6月17日9时32分,于新徐线2公里300米处实施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款的规定。该项条款为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6月20日,长江日报记者联系上赵欣,在他记忆中,事发前因为更换衣物,所以未携带实体驾驶证,被执勤交警拦下时,出具了“电子驾驶证”,但仍遭处罚。

对此,新洲区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便民政策,电子化驾驶证、行驶证适用于武汉驾驶员在武汉市内的路面检查情况,但是需要驾驶员向民警出具。“下一步,我们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如果执法时,驾驶员没有出具‘电子驾驶证’,则处罚正确;相反,如果驾驶员出具了‘电子驾驶证’,民警进行了处罚,我们将与驾驶员联系,纠正执法中的错误。”

2017年5月,武汉市交管部门推出“电子驾驶证”与“电子行驶证”这一便民服务举措。驾驶员可通过武汉交警微信、支付宝城市服务窗、“易行江城”APP实名认证申请获得。遇民警路面检查时,驾驶员未携带实体驾驶证、行驶证的,如能提供有效驾驶证电子信息、行驶证电子信息的,交管部门将不以“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予以处罚或扣车。

据了解,“电子驾驶证”与“电子行驶证”除了可以路遇执勤民警检查时使用外,还可以遇简易交通违法时,当事人可出示电子化驾驶证、行驶证以便让民警核实身份,民警会根据其违法状况开具相应的法律文书。

交管部门提醒,电子化驾驶证、行驶证仅适用于武汉驾驶员在武汉市内的路面检查情况,如需到窗口办理相关业务,仍然需带纸质证件前往窗口办理;电子化行驶证必须是车辆在本人名下情况方能领取。此外,如果市民的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则不得在扣留期间使用电子证件驾驶机动车。

责编: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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