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6月15日讯 6月15日上午,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挂牌成立,标志着原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
据介绍,按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有利于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新成立的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具体承担全省范围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成立后,省内各市州、县市区新税务机构将逐步分级挂牌。原国税、地税机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税务机构承继。
改革期间,纳税服务工作不受任何影响。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均可统一办理税收业务,实现“一厅通办”“一网通办”,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步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通讯员朱彦 姜传武 记者贺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