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6月13日讯(长江日报记者胡义华 通讯员黎婉婷)以为副作用小,经常注射“丹参注射剂”通血管的老年朋友要注意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6月12日晚发出公告,对丹参注射剂(丹参注射液、注射用丹参、丹参滴注液)说明书增加了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修订。这是近两周以来,继柴胡注射液、双黄连注射液后,第三款被要求修订说明书的中药注射液。
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这份公告中,明确指出禁用“丹参注射剂”的三类人群:对本类药物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新生儿、婴幼儿、孕妇;有出血倾向者。另外,还增加一些内容,如“丹参注射剂”的不良反应可见严重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相关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过敏体质者、对有其他药物过敏史者、肝肾功能异常患者、老人等特殊人群以及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如确需使用,应加强监测等等。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越来越重视,并加大了监控力度,保证用药安全,对人民身体健康负责。”湖北省中医院药事部副主任药师陈洪燕说,“丹参注射剂”在临床上,主要功效是活血化瘀、通脉养心,用于冠心病胸闷、心绞痛等治疗。这次国家修定使用说明书,一定要严格遵循说明书,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尤其注意不能超剂量使用,或者过快滴注,而且不能长期连续使用该药。用药过程中,还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及时救治。另外,应注意丹参注射剂不宜与中药藜芦及其制剂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