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创新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身边的“好学校”越来越多
长江网6月12日讯(长江日报记者 刘嘉 通讯员邹永宁)最近,武汉市教育局公布第二批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名单。加上2016年的首批138所学校,武汉的“现代化”学校共有330所。第三批学校已经启动创建和评估。“义务教育现代化”,是武汉教育部门为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而开展的新一轮评估,包括学校硬件建设及师资、管理等软实力。
长江日报记者发现,像清芬路小学、舵落口小学等学校,两年前在市民印象中还属于较薄弱学校,这次也入围。近年来,武汉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通过开展学区制共享教育资源、优质学校托管联合办学、完善教师轮岗制度等多种办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身边的“好学校”越来越多。
738所学校形成217个学区
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促优扶弱
这学期,来自江岸区堤角中学、七一中学、解放中学、第八十一中学、育才中学等学校的孩子们踢起了“学区联盟足球杯赛”。这些学校都属于江岸区“七一长春学区”,除了一起踢球赛,学生们还能共享特色课程、特色活动,学区内各校教师也一起备课、交流。
目前,江岸区的60余所中小学已划分为了“三大学区、六小学区”,三大学区内由一所公办优质初中和两所公办优质小学牵头,每所学校都承担了1—3个项目任务,包括学区内中小学衔接、质量监控、教学研究、学校特色等,让这些项目覆盖全学区,确保学区内学生、教师能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现在,武汉参与学区制管理的义务教育学校共738所,其中中心城区422所,实施学区制管理的比例为100%;远城区316所,实施学区制管理的比例超过50%,义务教育学校共建立学区217个。学区内,联合教研、教师交流等已成为常态,高质量教案、课件等也已通过信息平台实现共享。今年,武汉将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改革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各学区成立学区管理委员会,设置学区长,赋予学区长对学区内设计学校统筹管理的权限,促进学区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推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不是‘削峰填谷’、‘杀富济贫’,而是‘造峰隆谷’、促优扶弱;也不是一种模式‘一刀切’发展。”武汉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徐定斌表示,武汉鼓励不同区域、不同学校、不同类型的教育依自身的实际情况,探索有自己特色的发展之路,最终实现优势互补、特色发展、整体提升。
一年间十余所学校“更名”
托管和联合办学缓解择校热
硚口区双环小学更名为“崇仁路小学汉江湾校区”满一年。该校五年级学生何天瑞的父亲开心地说,去年,一批来自崇仁路小学的优秀教师把教学方法、课外活动、家校合作方式都带了过来,让孩子在家门口就读上了“名校”。这学期,孩子的进步很大,从以前的“手机控”变成了足球小将,学习也更有劲头了。
去年,硚口区的5所普通学校被5所名校整体托管,其中4所学校变更了校名:十一滨江初级中学变为“市十一初级中学滨江校区”、二十七中变为“市第六十四中学顺道街校区”、双环小学变为“崇仁路小学汉江湾校区”、仁寿路小学变为“东方红小学南区”。被托管的学校将从章程建设、干部师资、环境资源等全方位接受优质校的统一管理。
一年间,武汉市已有十余所学校“更名”:武汉小学托管光谷十小,光谷十小更名为武汉小学光谷分校;武珞路中学托管光谷三初,光谷三初成为武珞路中学光谷分校;武汉市积玉桥学校由粮道街中学全面接管,调整成为粮道街中学积玉桥校区;铁四院学校中学部成为武昌实验中学初中部;“武汉市二中实验中学校区”在市实验初级中学挂牌,同步挂牌的还有“武汉市六中培英中学校区”、“武汉市七一中学堤角校区”、“武汉市六中位育中学”;金银湖中学被常青一校托管,加挂“武汉市常青第一学校金银湖校区”牌名。
“目前,优质学校委托管理薄弱学校,已经成为武汉市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有效模式。”武汉市教育局局长孟晖介绍,通过托管联合办学,以点带面,武汉已形成了多个优质教育中心,让更多学生既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又实现相对就近入学,缓解择校热。
教师同校任教满6年轮岗
名师名校长交流缩小校际差距
今年4月,武汉市教育局发出通知,要求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专任教师,应交流轮岗。
教师轮岗分为在学区内和跨区两种方式。在学区内,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交流轮岗。教师交流到新的学校后,按不低于原有职务及岗位等级聘用。此外,我市还将安排中心城区和城镇骨干教师到革命老区交流,并组织革命老区教师进行对口交流。对于到农村、边远学校支教的教师,按政策发放补助。
市教育局副局长夏春胤表示,轮岗将主要推动城镇学校教师向乡村学校交流;没有乡村学校的区,重点推动优质学校教师向薄弱学校交流。“这一举措有利于促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缩小校际间差距”。
此外,武汉还一直推行校长轮岗制,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10年。对于有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经历的中层干部和青年后备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予以考虑。据悉,教师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是申报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申报中级教师以上岗位或被推荐为区级以上评选表彰对象的,必须有2所以上学校或者3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