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建设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设想,在未来社会中‘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恩格斯结合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资本论》等著作中提出的一系列主张,阐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应该‘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于践行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本质。讨论社会主义本质、共同富裕,无疑要突出其社会主义性质,然而当下会遇到的严重挑战,就是“普世性话语”对于马克思主义话语的消解。一些人会刻意回避,或者用“公平和效率”一类宽泛的话题加以取代。对于作为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共同富裕”,我们需要重新认真学习理解“共同富裕”这一概念,并且正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和优越性表现。
“共同富裕”真正实现人的解放
资本主义不可能有共同富裕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根本特征在于其颠倒性,根源于马克思在其巨著《资本论》中所概括的两大特点,一是它生产的产品是商品,二是剩余价值的生产是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动机。资本主义经济的本性是以物为本,造成两极分化和人的异化。两极分化是社会矛盾尖锐对立、经济发展内在失衡、社会财富挥霍浪费的根源;人的异化是资本主义以及其主导下的当今世界许多社会弊病(包括精神疾患剧增)的根源。只有超越资本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才能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出主客观条件。
“共同富裕”不仅是美好的愿望,在马克思主义那里,它首先是科学的概念,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均富”“共富”思想,而是消除两极分化、消灭剥削、真正实现人的解放的科学论断。因此,它本质上是属于科学社会主义、属于共产党、属于工人阶级的。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共同富裕首先是个消灭剥削制度的问题。共同富裕之所以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具有持久吸引力的价值基础,就在于其建立在从根本上解决资本主义自身不可克服的矛盾,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并最终消灭阶级这一科学社会主义基石。因此,没有共同富裕就不是社会主义;反过来,社会主义为共同富裕奠定了制度前提,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不能完全解决剥削问题,但必须从制度上防止两极分化。
其次,马克思主义始终把实现共同富裕视为根本区别于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选择社会主义,就意味着选择一条不出现新的阶级分化、内外矛盾能够较为协调解决的现代化发展道路。而这是后发展国家,尤其是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唯一可能选择的现代化道路。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就意味着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因为坚持共同富裕,才能有凝聚力,才能解决大家的困难,才能充分调动一切积极性,也才能确保民生问题的解决,确保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再次,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重要基石。共同富裕不是追逐物质占有的共同发财,更不是物质至上主义,而是在不断消除两极分化基础上实现全面发展,最终消灭剥削、消灭私有制、促使阶级差别消灭的过程,从而为每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奠定社会条件。可见,共同富裕是建立在社会利益最大化上的价值追求,体现了开阔的眼界和崇高的共产主义追求。
共同富裕有崇高的精神价值
“共同富裕”不仅涉及“切蛋糕”,也关系“做蛋糕”,是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两者的有机统一。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任何社会的生产,不仅是物质财富的生产和再生产,同时也是社会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分工和利益是把这两种生产统一起来的纽带。因此,任何一种生产方式存在的绝对的前提都是公平和效率最低限度的统一。不存在只讲效率、不讲公平,或者只讲公平、不讲效率的生产方式。同样,任何社会制度更替,一种生产方式取代另一种生产方式,都是以更高的劳动效率和一种新的公平形式来取代。所以马克思认为任何生产力的提高都是人的解放的新的表现,而历史的发展是生产力的提高、社会交往方式即生产关系的更替和人的自主活动类型的变换这三者大体上同步的过程,不存在它们之间长期脱节的现象。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在于能够做到效率与公平(也可以俗称为“做蛋糕”和“切蛋糕”)、物的生产和人的发展在具体历史条件下的最佳统一。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终极性价值”和“过程性价值”的有机统一。不能把共同富裕仅仅看成是终极的理想价值,忽视其在每一个具体历史发展阶段中的实践的价值。它既是终极性的理想价值,也是过程性的价值。所以在每一个具体历史发展阶段,共同富裕都有它的实践意义。作为终极性的理想价值,共同富裕就意味着消灭阶级,消灭剥削,意味着实现各尽所能,各取所需。这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特征,也是其作为终极理想价值的要求。其过程性价值的要求是,在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的每一步,都要体现防止两极分化、促进社会公平的价值取向。促进共同富裕必须把两者有机统一起来。
“共同富裕”是“物质利益价值”和强大的精神价值的有机统一。不能把共同富裕仅仅作为物质生产的价值,物质财富的价值,忽视其深邃丰厚的精神价值。共同富裕从精神价值来说可以分三个层面:首先,共同富裕是共产党员在社会主义时期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动作用的精神动力。要共同富裕就要有带头人,要有奉献者;要先富带后富,要带领群众致富必须要有奉献精神和牺牲精神,这是一种崇高的精神追求。因此共同富裕就成为共产党员在社会主义时期先锋模范作用和牺牲精神培育的动力。就目前而言,共同富裕应该成为共产党员创先争优的精神动力和衡量标准。其次,共同富裕是培育健康生活方式的精神动力。从社会群众群体的层面看,要共同富裕就不能斗富、搞物质享受攀比,必须克服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物的贪婪占有的扭曲的需要,培育一种正常的健康的生活方式。这样共同富裕就成为一种健康生活方式培育的精神动力。所以,共同富裕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它本身就是培育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的动力,是有力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有力武器。从长远看,这种健康的生活方式的培养,是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奠定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这样一种价值保障。再次,共同富裕还是营造一种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团结奋斗的社会氛围的一种精神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共同富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价值基础。所以,共同富裕绝不仅仅是一种物质财富意义上的价值,它本身还是一种非常崇高的精神价值。
共同富裕是主导性价值和共同性价值的统一。不能把共同富裕看成是无倾向性的抽象公平,忽视其对社会主义社会基础和主导价值观的承载。共同富裕当然有共同价值,它要汇集所有人,但是靠什么来富、谁先富、怎么富都具有鲜明的导向性,以工人阶级为领导阶级的人民群众,始终是主体。与马克思主义关于工人阶级的解放实现相一致,必然在全社会要树立劳动光荣、工人伟大、人民万岁这些社会的主流价值观。笔者认为,共同富裕的过程本身也是社会主流价值观培养的过程,要真正在全社会树立劳动崇高的观念、工人阶级的观念、人民至上的观念以及和谐互助的观念等。
共同富裕是价值追求和制度设计的有机统一。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理念,共同富裕不仅是一种价值追求,也是社会主义制度设计和完善的根据。以上内涵表明,共同富裕不仅根本颠覆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平,而且和形形色色的平均主义也格格不入。
共同富裕不是建立“橄榄型社会”
第一,社会主义由于始终具有以公有制为主体,以按劳分配为主要分配方式的制度特征,因而尽管在其不同的发展阶段,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比重有所区别,有所变化,但始终具有社会主义公平最大化,剥削等不公平因素最小化的制度约束力。社会主义要体现公平最大化,剥削等不公平因素最小化的一种制度的约束力,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表现。
第二,在生产力发展的每一水平上,社会主义都要自觉地、尽可能地做到同一生产力水平上其他的社会制度做不到的,或者被迫暂时去做的最大限度的公平,这是社会主义的现实优越性所在。“先富后富”不是贫富分化,而是富裕程度的差别,不能过大。超出了一定的限度,就不是搞社会主义了。
第三,由于其价值目标是消灭阶级,而不是建立所谓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因此,其公平的内容主要是防止两极分化,从而创造消灭阶级的条件,而不是培育中产阶级,这是社会主义的价值优越性所在。这就要求把关注和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放在突出的位置,把防止既得利益集团和新的阶级分化作为另一重点。所以,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的优越性,可以概括为制度的优越性、现实的优越性和价值的优越性。
侯惠勤(作者系中央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原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