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6月8日讯(长江日报记者魏娜 通讯员李文宣)8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本月起至年底,将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以面包车车窗违规粘贴遮阳膜为重点治理内容的“亮窗行动”。专项行动整治还包括面包车加装或拆除座椅、超员载客以及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违法行为。
按照《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面包车”为平头或短头车身结构,单层地板,发动机中置,宽高比小于等于0.90,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安装座椅的载客汽车。市面上常见的代表车型为五菱宏光、长安之星、东风小康、一汽佳宝、奇瑞开瑞、昌河福瑞达、北汽威旺、哈飞民意等车辆。
对于面包车违规贴膜行为,6月内,全省交警以口头教育为主,责令驾驶人改正;7月起,对发现违规贴膜行为不予整改的,依照《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予以警告或罚款处罚,从8月份起,在依法予以罚款处罚的同时,强制现场整改。
省交管局表示,各地交通执法部门要加大对面包车特别是车窗玻璃粘贴镜面、彩色或深色遮阳膜和无牌或粘贴临时号牌的面包车的检查,严厉查处超员载客、无牌无证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从7月起至12月,每月1日、15日为全省统一行动日,各地将集中警力上路严查面包车交通违法行为。
省交管局要求各地严格车辆查验检验,在车辆登记、检验等环节对车窗透光率、座椅等进行严格查验、检验,确保注册登记和通过检验的面包车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关于车窗透光率和座椅的技术要求。自即日起,凡发现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一律现场督促整改。
对于2018年1月1日以后出厂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纳入违规机动车产品,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对在用车辆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不透明和带有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的,以及车窗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不满足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检验。
与此同时,省交管局部署各地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微信,摆放宣传展板、单页,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发布信息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讲车窗贴膜对交通安全的影响、国家标准规定以及执法检查要求,引导车主和驾驶人正确使用、装饰车辆,提醒不要盲目粘贴遮阳膜,预防和减少面包车引发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