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招牌满目外语 工商:是“文字图形”商标 并无不妥
2018-06-07 22:59: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6月7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尹勤兵)“不少大型卖场内,专卖店招牌都是英文,为什么不做成中英文对照的?”6日,有武汉市民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广告中不得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对此,工商部门表示,这些外语大多是一种“文字图形”商标,不同于广告,因而不带中文的做法并无不妥。

大卖场“国际化”,市民逛街说不清英文牌子

市民程先生说,几天前,他到硚口区的武汉荟聚中心逛街,发现偌大的卖场内,不少品牌专卖店的招牌都是英文,其中尤以服装品牌居多。很多店铺招牌上的英文,连他这个读过大学的人,都不明白具体含义,更别提怎么拼读。

“我观察了一下所售产品,很多都是中国制造。”程先生发现,因为对这些洋品牌不认识,很多市民购物时“连猜带估”,有时候和家人逛街走散了,想跟家人说清楚自己在某一家专卖店,半天都解释不清楚。

“有时候买回家,跟朋友说穿的是什么牌子,也说不上来!”程先生说,为何商家不能搞中英文对照,既方便品牌识别,也方便老百姓好记。

探访多家商场,专卖店招牌确无中文

长江日报记者探访武汉市内多家商场,发现程先生所说情况属实,不少专门店的招牌上仅悬挂着英文内容,无中文名称。

在武汉荟聚中心,“H&M”国际品牌服装店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H&M其实是取自“Hennes&MauritzAB”两个单词的首字母,其音译是“海恩斯莫里斯”。

“确实会有不少客户,弄不懂这个牌子的中文名称。”该客服表示,H&M在国内注册的企业名称就是“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此外在H&M的购物小票上,也有翻译后的中文名称。

工商部门:挂的是一张图,而非文字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关规定,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因此,用外文或拼音做招牌时,要跟汉字结合起来,并突出汉字位置。

同时,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条例》也明确规定,广告中不得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

上述专卖店招牌无中文,是否违规?硚口区工商局稽查分局一余姓负责人称,这问题很复杂。他表示,如今,越来越多的国外品牌,走进武汉老百姓的生活中。一些原生的国内品牌,也偏好使用外语。

“广告确实不能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但店招不同于广告。”他指出,现有法律上,并未规定店面招牌必须要挂中文。他强调,老百姓看到的一些国际品牌店铺,店招所谓外语,大多是合法注册取得的一种“文字图形”商标,通俗地理解,这些店招上挂的“是一张图,而非文字”。因此,自然不受相关法规限制。

市民呼吁:标中文是“双赢”

武汉荟聚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心与这些品牌,只是租赁关系,因此尊重品牌一方的使用。具体涉及的品牌名称使用,应由工商部门审核和管理。为了便民,中心在购物导视中,都采用了中英文双语。

记者在“百度知道”等搜索网站上,发现为弄懂洋品牌的中文含义,有不少网民提出了类似疑问。

采访中,部分市民表示,这些国际品牌的店招,可能有自身统一要求,但从入乡随俗,照顾本土消费者的角度考虑,如其在店招一角上,予以适当的中文注译标记,其实应该是一件有助于品牌识别的“双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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