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5月16日讯(长江日报记者陈奇雄 通讯员丁其刚 丁珮) “我利用职务之便为客户输送利益,自己从中收取12万好处费,落得身败名裂,我真后悔!”5月16日,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已被关押进东西湖区看守所的男子黄某,悔得肠子都青了。
38岁的黄某是武汉人。2012年年初,他进入东西湖区一家大型家电物流公司工作,担任管理人员,负责该公司在湖北、湖南、江西、湖南四省的家电安装业务。
2013年年初,黄某前同事吕某找到黄某,想承接黄某公司的家电安装业务,黄某就授意吕某开办一家公司。黄某将自己所负责的家电安装业务交由吕某公司搞,让吕某获利不少。吕某给了他1.9万元钱好处费。
从此,黄某收受好处费的行为一发不可收拾——2015年年初,黄某所在的公司,欲将大型家电安装业务进一步拓展到县、镇一级。消息灵通的商户刘某闻讯,就找到黄某,要求承接武汉市部分片区及公安县、赤壁市等地区的大电器配送、安装、维修业务。黄某通过运作,让刘某如愿以偿。刘某送了3万元钱好处费给黄某;2016年初,老板王某找到黄某,要求承接武昌片区的大电器安装、维修业务,并承诺每安装一台电器,可让黄某提成10元钱。事成后,黄某从王某处收取3.5万元好处费;2017年3月,市民彭某找到黄某,要求承接汉阳片区某品牌大电器的安装、维修业务,黄某想方设法满足了彭某要求。黄某对彭某送来的1.5万元好处费笑纳……
今年5月中旬,黄某所在公司发现黄某的不法举动后,向东西湖区公安分局举报。该分局立即派精干警力侦破此案。民警很快查明黄某的犯罪事实。5月16日,民警将黄某抓获归案。
黄某交待,他在收取客户好处费后,会将更多业务交给客户做,还可帮客户将家电运输途中产生的损失,转嫁给家电生产厂负担。
目前,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黄某已被东西湖区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