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哥俩”同桌吃饭后各自酒驾 通风报信未遂双双被查获
2018-05-16 08:45: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5月15日讯 5月14日晚9时许,李某和林某二人一起喝酒,酒足饭饱之后,两人都开车各自酒驾回家。李某被查后通风报信,“好兄弟”依然被洪山交通大队南湖中队民警查获。

14日晚,洪山交通大队南湖中队民警舒学军和杨兵在南湖大道马应龙路口开展夜间整治。21时20分左右,一辆奔驰越野车来到检查点时,驾驶员敷衍吹气并试图加速逃走,南湖中队民警迅速将车辆和驾驶员李某控制,经呼吸测试,李某酒精含量为35毫克/100毫升,属于酒驾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南湖中队队员在野芷湖公交站发现并抓获一名欲弃车逃跑的驾驶员林某。交警询问其逃跑原因时,他回答道:“接到李某紧急电话,交警正在查酒驾,提醒我赶快跑。”

经测试,林某酒精含量为58毫克/100毫升,同属饮酒驾驶。事后得知,李某、林某两人当晚一起吃饭,其间每人都喝了酒,喝完以后两人自认为喝得不多且家就住在附近,就抱着侥幸心理先后驾车回家,没想到在回家的途中双双被查获。

针对李某、林某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洪山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两人均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记者魏娜 通讯员 崔彦伟 杨兵 刘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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