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5月10日讯(长江日报记者 夏奕)10日上午,武汉市政府召开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针对武汉市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部署2018年全市打击传销工作措施。武汉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区分管领导、区公安、工商部门及15条重点涉传街道主要负责人参会。副市长龙良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打击传销欺诈违法行为的意见》,提出十大举措全面夯实打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打传工作机制;加大举报投诉处置力度,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大打击力度,形成打击传销高压态势;落实“以房管人”,斩断传销生存根基;创新管控方式,提升打传工作效能;深入推进“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挤压传销生存空间;营造宣传氛围,增强群众防范抵制意识;加强网络传销整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通报排名,压实打传责任;严格综治考评,强化结果运用。
副市长龙良文强调,参与打传工作的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以更高站位认清武汉市打传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目标任务,要坚持高压严打、高效严控、高位严防,要及早发现、打早打小、强化源头防范治理。同时还将持续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让传销组织无处容身,确保实现“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率95%以上的目标。
记者获悉,今年除了对组织领导传销的重点人员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外,还将对明知承租人有涉传活动却不向公安机关报告且情节严重的房屋出租人、房屋中介人员等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对与传销组织相互勾结、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且情节严重的房屋中介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参与传销成员一经查获一律登记备案,并移交原籍进行教育转化;对党员干部明知有涉传行为而为其提供出租屋的,一律转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