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5月7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原副主席刘善桥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善桥利用其担任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黄冈市委书记、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善桥简历
刘善桥 资料图
刘善桥,男,1956年11月生,汉族,湖北随州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8年0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08月至1979年04月,任随县高城公社中学教师、广播站办事员、企管站会计、办公室办事员。
1979年04月至1984年03月,先后任随县高城公社团委副书记,团县委办事员、副书记、书记。
1984年03月至1990年01月,任随州市南郊办事处、尚市镇党委书记(其间:1985年07月至1987年09月,在襄樊市委党校大专班脱产学习)。
1990年01月至1994年11月,任随州市副市长。
1994年11月至1996年08月,任宜城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6年08月至1997年01月,任枣阳市委书记。
1997年01月至1998年04月,任枣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8年04月至1999年08月,任襄樊市委副书记、枣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9年08月至2002年11月,任襄樊市委副书记(其间:2001年3月至2002年1月,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培训)。
2002年11月至2003年01月,任黄冈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3年01月至2006年07月,任黄冈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年07月至2006年08月,任黄冈市委书记、市长。
2006年08月至2007年01月,任黄冈市委书记。
2007年01月至2012年01月,任黄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01月,任黄冈市委书记。十八大代表,十届湖北省委委员。
2013年01月当选省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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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6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
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刘善桥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2017年9月18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
湖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善桥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刘善桥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善桥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善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7年9月25日
新华社播发消息: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善桥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