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减税新政5月1日起实施 惠及湖北17万纳税人
2018-05-02 08:44:00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汪亮亮通讯员朱彦王良风)昨日,降低增值税税率和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两项重要减税新政正式落地。据统计,全省预计有17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减税实惠,两项政策将为我省纳税人减税至少50亿元。

总部坐落在武汉市硚口区的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首先尝到了减税的甜头。该公司各卖场在五一当天销售商品开出的发票,适用税率均由原来的17%和11%,分别下调到16%和10%。

中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锦松告诉记者:“我们属于超市零售行业,增值税率下降后,测算全年可少缴各类税款1600万余元。减少的税金,我们会用于现有店面升级和开拓新网点,以提高市民购物体验,抢占市场,提升企业竞争力。”

此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到500万元以后,国家允许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选择转回小规模纳税人,按更低的征收率缴税。昨日,记者在武汉市硚口区国税局,见到武汉宸信航材有限公司总经理马述平,他的公司是一家生产航材配件的小型企业,原来人工费较高,导致增值税税负比较高。“听到可以转回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我一早就赶来办了。转成后,一年预计能省21万元税款,再用这笔钱投入到采购原材料和技术研发。”他说。

湖北省国税局副局长柳现青介绍,原来从事货物生产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 50万元及以下的;从事零售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及以下的,才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这回标准统一提升至500万元后,对经营规模不大的企业是福音,“省国税局将以最快的速度将减税红包送到纳税人手中,将国务院的减税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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