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4月26日讯(长江日报记者杨蔚)武汉市开展“鼎星”平安城市创建的试行方案出炉,今年起,武汉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平安鼎”和“平安星”平安城市创建活动。26日,记者从武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了解到,想要夺取最高的“平安金鼎”,需要6年获得综治优胜成绩的区,和95%的“星级平安单位”创建覆盖率。
据了解,去年是四年一度全国综治考评表彰年。武汉四年磨一剑,继2013年获得“长安杯”奖项后,再次夺得这项中央在政法综治领域设立的最高奖项——“长安杯”。今年,武汉向第三次夺取“长安杯”发起冲击,并提出开展“平安鼎”“平安星”平安城市创建活动。到2023年,全市“星级平安单位(企业、社区、村)”创建率要达到95%,“平安鼎”创建率要达到90%。
“鼎星”联创评定武汉综治最高荣誉
星,即“星级平安单位(企业、社区、村)”;鼎,即“平安鼎”。
“平安鼎”是对一个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水平的综合评定,是武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最高荣誉。只有一个区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星级平安单位”创建覆盖率达到设定的标准值,方能获得“平安鼎”的评选资格。
“星级平安单位”按“一星”至“五星”逐级创建评定,考核分数越高,星级越高。“平安鼎”分“平安铜鼎”“平安银鼎”“平安金鼎”。包括政治稳定、社会治安、经济秩序、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生态保护、基层治理、人民生活八个方面的创建。
6年“综治优胜”+95%的“星级单位”=平安金鼎
市综治责任单位和全市纳入内保范围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村),参加“星级平安单位”创建。而全市15个区则是要争夺“平安鼎”。要想夺取“平安金鼎”,需要连续6年的努力。
连续两年获得“平安单位”的,考核总分值达到80分,可申报“一星”。连续两年考核不低于85分的,可申报“二星”。连续两年考核不低于90分的,可申报“三星”。“三星”连续两年考核不低于90分的,可申报“四星”。“四星”连续两年考核不低于95分的,可申报五星。
“平安鼎”将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成绩,两年评定一次。连续2年、4年、6年获得综治优胜成绩的区,且“星级平安单位”创建覆盖率分别达到50%、80%、95%的,可以获得“平安铜鼎”“平安银鼎”“平安金鼎”。
而未连续两年达到优胜等次的区,回到下一层级继续争创“平安鼎”。
三次“鼎星创建先进个人”记三等功一次
“鼎星”平安创建的考核结果,还将作为对各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等挂钩。
每年命名一批平安建设“星级平安单位(企业)”和“星级平安社区(村)”,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市“鼎星创建先进集体”和“鼎星创建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受嘉奖一次,连续三次以上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记三等功一次。
而对“鼎星”创建工作落后的区和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将进行约谈、诫勉或黄牌警告,对问题突出的地方落实挂牌整治,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混乱或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