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4月8日讯(评论员 李尔静)近日,关于“救护车高速是否缴费”的话题引发了舆论的关注。起因源自本月初河北邢台邢临高速收费站的一起缴费纠纷:高速收费运营部门认为,因为救护车不属于公益性车辆,不在免征范围内,所以只有缴费才能通行。但救护车司机却拒绝缴费,双方因此争执不下。
关于这场争论,公众大致给出了三种回应:第一种观点认为,既然救护车不是公益车辆,就应该遵守现行的法规,自觉向收费站缴费。第二种观点认为,救护车对时间有极高的要求,收费站拦下救护车缴费确实不合适,政府应该为救护车设立特殊的“绿色通道”。第三种观点认为,医院方应该停止用救护车“谋利”,让救护车回归公益。如果救护车“免费”接送病人,制度就可以名正言顺为救护车开辟“免缴特权”。
这几种观点都无不可。关键在于,无论使用哪一种办法,救护车在高速公路通行中,遵守的第一原则,不应是“缴费”的经济核算,而是生命至上。
翻看过去的新闻报道,救护车的缴费纠纷不少。甚至因为驾驶员拒绝缴费,救护车延误在收费站几十分钟。救护车本来是生命的抢救通道,而一道几十元的“交费题”就堵塞了。救护车即使不是公益性免收费车辆,也应该有快速通行的生命通道,在救护车问题上,缴费问题可不只是简单的经济问题。
法规中,我们允许救护车在必要时刻闯红灯;生活中,我们看到私家车自发为救护车让行。这并不是因为救护车本身具有特殊属性,而是因为公众心中有着“生命至上”的理念。但很显然,缴费纠纷事件中,救护车司机则把车子本身特殊化,忘却了真正给予救护车“特权”的,是它所承载的生命。我们不去否认现行的收费制度中的不合理之处,但是,因为十几元的通行费而拦住一条生命的生路,这显然不是一个简单的制度问题。如何能在费用之外,为救护病人压缩路上时间到极致,这才能搭建心理上的“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