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岁的刘女士称,自己是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的退休职工,住在长江社区三逸5居已近20年。去年年底,她的临街房对面建起新房,一楼为商铺。其中一家华莱士快餐店门口,左右各安有一个大喇叭,约从上午10时到晚上10时,不间断播出促销广告,“音量大得让我难以入眠”。
下午在刘女士家中,记者发现其卧室连接阳台,与商铺隔街相对,距离约40米。站在阳台上。确实能听见对面的促销广告声。
“晚上声音更明显”,刘女士表示,为此,她入睡前不仅需要关紧阳台窗户,还需把阳台连接卧室的铝合金拉门拉上。刘女士同一小区的朱女士也表示,对街店铺促销广告有时晚上10时还在广播,确实影响居民休息。
对此,店铺工作人员称:“早上10点到11点开始放,晚上八九点关。”该工作人员在调低音量后表示,如有附近居民反映广播扰民,平时将注意调小播音音量。
记者了解到,根据2013年3月1日起实施的《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66条,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等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两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市民若遭遇此类情况,可致电12345市长热线或12319城管服务热线进行反映处理。